Rick0857 wrote:
機車在未看見樓主車子...(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102條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第1項第2款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汽車駕駛禮讓了..幾台機車汽車..之後銀車與交互輪流行駛...
第93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第1項第2款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
第101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第1項第1款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機車駕駛...在前方銀車停下後..要嘛在後方等停要嘛在側邊等停...就算該路段不是雙黃線也不得超車..
道路安通安全規則..算是一本標準作業程序...所以人車在使用道路時..必須依照此SOP來施作...
所謂直行車..是必須遵照規則來直行的車輛才能叫做直行車吧...
當下路口能稱上直行車是銀車...
無論銀車是右轉還是直行...當下路口的路權應該是屬於銀車與汽車駕駛所擁有也許還有右邊過來的機車
當下他們才是第一順位
使用道路請遵守道路安通安全規則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