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且這不是個案!
所以開車還是小心至上...
不要以為你對就直接撞上去等人賠(當然樓主並不是這樣的;只是有些人回文的心態就是這樣...)
事情不是你當下想的那麼簡單!
還是能避盡量避吧!
此影片事主的聲明:
綠燈起步, 遇到一個闖紅燈的冒失鬼, 對方一直堅稱她是綠燈, 她沒帶駕照行照, 手骨折. 現在說要告我, 該怎麼辦呢?
對方違規1. 對方闖紅燈
對方違規2. 該處僅是斑馬線, 機車不應行駛
對方違規3. 左轉車未讓直行車
對方違規4. 未帶行照駕照
我方無法注意1. 中央分隔島過高, 無法看見對方
我方無法注意2. 起步前有確認前方淨空 (有注意而不是未注意)
我方無法注意3. 對方一直在 A 柱死角內 (無法注意而不是未注意)
我方無法注意4. 行車紀錄器裝在車頭且視角比人眼大, 行車紀錄器錄不到, 人眼幾乎不太可能注意到
即便是這樣, 在台灣你還是會輸的! 唉 ...
11/1 事情到今天快一個月了, 還是沒解決, 不管我能不能避免事情發生, 不管誰對誰錯, 在台灣這地方, 似乎是騎機車就贏定了, 光一條應注意未注意加上過失傷人的刑責就可以卡死你了. 現在就是等喬一個金額和解, 不能和解對方就告. 難怪會有人要去製造假車禍, 很容易撈, 撈不到的話, 對方也背條刑事前科. 當然, 我的事件, 並不是假車禍, 但很煩人.
11/10 事情和解了, 對方拿了保險公司和我的錢共 24 萬. 或許大家會認為對方錯得多, 為何還要付出這麼多錢, 這就是台灣吧! 因為工作, 我的時間很有限, 比較不偏向和對方耗, 加上我有保險, 幾乎大部份的錢都是保險處理掉了, 所以就拿一些錢出來換時間. 或許對正義上做法並不是很好, 但對當事人的我, 算是最簡單的處理方式.
11/15 雖然事情過去了, 還是有人繼續回應中, 大家的回應, 小弟收到心領了, 大部份的人都希望我繼續爭取下去, 其實我也想, 但如我在上面跟各位報告的, 我選擇了成本最小的. 今天如果你來到我的位置, 有個家要養, 需要份工作去做, 沒時間請假, 有保險把錢付掉, 你還能選擇有事沒事請假上法院, 那小弟真的衷心感佩. 小弟辦不來. 嘴上說說, 看別人花時間和錢容易. 可以想想換成自己會怎樣. 我今天如果沒保險, 沒錢, 有閒, 也是會去耗的 ... ^___^
真的感謝曾經在這邊給我建議和打氣的人. 台灣這鬼島, 積非成是也不是一天兩天, 如果我今天沒有保險, 沒有行車紀錄器, 真的不知道會有多慘. 正義? 我們真的不用幻想太多. 有在路上跑, 保險還是不要少. 這是我給大家最誠心的建議.
也給質疑人眼可視角度和行車紀錄器可視角度問題, 對我駕駛質疑的人簡短回應, 我不知道大大們有沒有去查過, 還是只有嘴砲, 我是查過資料才說出人眼角度比較窄這番話的, 而且車內會有 A 柱影響視線, 如果用嘴巴開車, 其實你要怎麼說都行的, 甚至鬼從地上冒出都能閃過呢!
我這邊提供客觀的資訊, 我累計的開車哩程數已經超過五十萬公里, 玩車十幾年了, 關心的就是路上哪裡有危險, 怎麼避免, 也參加過賽車場的比賽, 僥倖家裡也有獎杯, 如果我避不掉的東西大大避得掉, 我只能說您技術真的, 真的非常好, 就這樣子吧. 小弟自認技術很遜, 經驗很少. ^___^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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