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一個複雜點的...到現在我也還是搞不懂
地點是中壢市環中東路二段和中山東路二段路口
原本環中東路二段是兩線道

等靠近路口變三線道+雙白線
只剩中線是直行車道 左右車道是左右轉專用道+專用燈(好像是左轉燈 直右轉燈 沒右轉專用)

我常遇到的狀況是走右側車道 (因為左邊很多路口,很多車會左轉或迴轉)
快靠近路口發現左側車道很多車
只好順著車流走到右轉專用車道...綠燈後再直行
1.如果在雙白線前...兩車搶中間直行車道...路權誰責失比例較小?
2.進入雙白線後...當然跨越雙白線責失較大
3.如果過雙白線後快通過路口...中間車道走右側車道(下一段還是兩線道) 原本右轉專用道的直走 也要走右側車道...同樣發生事故 誰責失較大?
bernie3208 wrote:
1.如果在雙白線前...兩車搶中間直行車道...路權誰責失比例較小?
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
bernie3208 wrote:
3.如果過雙白線後快通過路口...中間車道走右側車道(下一段還是兩線道) 原本右轉專用道的直走 也要走右側車道...同樣發生事故 誰責失較大?
理論上,右轉專用道的車不應該直行
但,動線規劃不良,造成民眾無謂的行車糾紛,這些公務員不用打屁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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