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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PO.昨天我朋友遇到的....惡煞....好家在人沒事..


兩台都亂停車加上闖紅燈.....寄給警察局開個紅單吧....
請問一下
可以主張 依
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 或
刑法第24條緊急避難
衝撞他嗎?

ChOscar wrote:
請問一下可以主張 依...(恕刪)


我也想知道
可否以正當防衛衝撞他?
被攔的車主膽小???

人在車上不下來,才是聰明的選擇

社會上有的人麻煩一直不斷,有的人平平安安過一生,不是沒有道理

血氣方剛,總有一天惡運會降臨
一開始按一聲喇叭之前有沒有更多前情提要 (基於之前太多被發現剪掉重要橋段的例子)?如果沒有的話自然都是這位被輕按喇叭就惱羞成怒的老兄的錯。

chtoyy wrote:
代PO.昨天我朋友遇...(恕刪)


要是我就直接下車跟他打了~
還跟他好聲好氣幹嘛?

這種人就是要用暴力來制裁他
法律對這種人來講是沒用的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打電話call警察or叫人來都太慢也沒用

別想說一個平民百姓,警方會幫你把人找出來??

就算有影像又能怎樣??上法院??傳喚??你有時間跟這些人搞這種事??

當下讓人跑了你確定警方找得到人??車牌號碼是真是假都不知道哩!警察回一句假車牌你就回家自己糊牛屎了

既然對方都動手了

有機會不把他撞下去,讓他倒在路邊等朋友or警察來要等到哪時??

還是車子被砸爛了再說??

總歸一句話:別相信司法能替你做什麼,有時候私法才是真理。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toby8089 wrote:
我也想知道可否以正當...(恕刪)


應該不行!
緊急防衛必須是現在違法的侵害或攻擊行為,故過去的攻擊行為、尚未發生的侵害或攻擊行為,則不得成立此條件。

joy_chen wrote:
才1個而且有喝酒...是我就下車了(梅西直接噴下去)


請教一下 "梅西" 是什麼東西 ?



我也想找個合法有好用的東西放車上備用 ,
像摧淚辣焦水等等....(防狼噴劑...???)
不知道有沒有建議呢 ?
如果對方敲我車門 , 我開窗對外噴對方 , 這樣應該算正當防衛吧 ????
( 又不是跑去它他的車窗對他車內噴....)
頭份也…好恐怖喔!

看來要買個什麼武器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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