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t.直接進行申請交通事故鑑定
因為臺灣目前是路權第一優先。
轉彎車需讓直行車先行。
只要在鑑定事故委員會主張這一點,就所向無敵。
因為對方是要從路旁切入車道就等於是在變換車道。
變換車道需遵守如下:
(一)汽車變換車道前,先顯示方向燈。
(二)察看所有照後鏡。
(三)回頭察看車輛側面,注意可能的視線盲點,並確保旁邊的車道中有足夠的空間可供您駛入。
(四)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所以,對方違反了第四點:未讓直行車先行(因為碰撞到了)
2nd.修車反正就是先用自己保險去出險,待結果鑑定出來,只要你無過失責任,保險公司要主動去向對方求償。
出險就也不會算在你頭上。
3rd.你這家的保險業務,就是看這小事故,他也懶得處理太多,所以就是要你自己出險最快最方便。
4th.當然啦,以上的步驟,也要你有空,就是要抽空去個一次的事故鑑定委員會的時間。
警察的話就是聽聽就好,他們也是跟你我一樣都是上班族,只是發薪的單位是縣市政府。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天天沒事。
海哥 wrote:
綜合回覆以上各位的關...(恕刪)
海哥 wrote:
錄影的是我的車
請看2:45時,很明顯右邊的車要從路邊停車切出來。
我直接開過去,
3:23時車被它硬擠到,所以停下來了。
各位覺得哪台有錯?
遇到這種的其實遠遠看就知道要轉出的,我會讓
不會像樓主這樣還加速要去卡那個位置
不是說樓主錯,只是換個心態做事情而以
沒差那一個空格或是多那幾秒
我剎車讓一個給那台車出來,我沒事
樓主不剎車去搶那個空位,現在01發文問怎麼處理
我只能說交給司法去判吧...對方要擺爛也只能這樣了
至於你的影片上明顯的加速會不會有影響判別,哇丟不知道了

至於你的保險公司承辦員,先打去申訴再說了吧
chiang:你殺(砍)了一個我(文章),還有千千萬萬的我(文章,不同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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