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案例,再次反映台灣駕駛人不愛遵守左轉車讓直行車的陋習。同時也再次提醒交通工程單位,左轉專用時相以及左轉專用號誌及車道佈設規範的重要性常常見到台灣駕駛人左轉車急著要投胎的方式,搶快先行斜切駛入接近左方同方向的斑馬線,不但阻擋了對向直行車先行的權益,也間接危及其左方正在穿越馬路行人的安全。從工程的角度討論,台灣其實在號誌設計的方式已經非常落後,先進國家,甚至包含中國大陸,左轉箭頭號誌不單單僅有左轉箭頭綠燈的設計,甚至左轉箭頭黃燈以及紅燈都有,明確告知左轉車輛駕駛,何時是左轉紅燈狀態,禁止左轉,而非像台灣大而化之太過簡化之的規劃方式,僅有左轉綠燈箭頭。目前台灣交通法規僅說明,於設有箭頭綠燈的路口,除非左轉箭頭綠燈為點亮時之外,車輛一律禁止越過停止線待轉及左轉,除非有佈設左彎待轉區,車輛方得超越停止線等待左轉。導致常常見到左轉箭頭綠燈還未點亮,只要對向沒有直行車輛接近,或是距離還遠,左轉車通常都不管上述左轉規定,一律搶先左轉,常見汽車搶先左轉導致對向摩托車冒著被撞的危險通過路口,又或是守法待左轉駕駛被後方車輛亂鳴喇叭逼車。本人一直認為,左轉車之動線要比右轉車複雜,因為左轉車不但要注意對向直行車,同時也會跟左側行人穿越動線交織,所以左轉專用時相及偏心左轉專用車道之設置同時搭配,加上號誌燈明確指示,是確保行人不被撞以及降低路口發生撞車機會的最佳解決方案。台灣交通工程單位屢屢以台灣地狹人稠,路幅不夠寬為理由作為塘塞無法設置偏心左彎專用道的藉口(難道英國或是日本不也是地狹人稠嗎?)同時又以台灣號誌設置皆以遵照"落後"工程規範設置之標準答案答覆,所以不需再進化學習先進國家之設計方式為由,導致無法給駕駛人一個明確的行車指示,加上駕駛人對於現在太過簡化的號誌規則無心遵守,導致路口經常發生汽機車互撞的機會。相信大多數在國外念過書,甚至住過及開過車的人而言,尤其是待過歐美國家的人而言,對於國外的道路佈設規劃,應該都是感覺台灣交通號誌及法規太過落後。燈號及標線規劃落後。總之,政府如交通部擺爛,運研所一群豬頭每天出國考察查不出結果,加上地方政府交通單位僅能遵照上述一群人制定的落後法規,規劃到路,所以台灣駕駛人及行人只能自求多福,這是本人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