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觀感不同我的看法其實在前段在救護車靠近時最內側與最外側車輛都往中線切代表救護車一開始不是在最外側就是最內側比較有可能得應該是一次切三個車道所以內外側都準備要讓~~(純屬個人預測)不過民間救護車輛僅有緊急救護車輛的道路使用權並沒有真正員警的執法權所以強迫攔停基本上應該已經觸犯刑法-妨害自由以上~~有誤 還請各位前輩多多指教註:刑法法條第302條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看新聞車上載的是往生者~我所知道一般若是載往生者不趕時間的話應該不會鳴笛才對!!好奇的問若不是載緊急傷患這樣鳴笛是否合乎規定??先不論小車駕駛是否心不在焉擋住了救護車,救護車駕駛怎麼看都有錯~~錯在擋車+下車罵人~若是很急哪來的時間擋車和罵人??有爭議不會事後再把行車紀錄器交給警方處理嗎???
不是很趕時間要送病人去醫院怎麼還有時間慢慢開 外加檔車 停車 嗆聲真的趕時間???真正趕時間的救護車因該是快快閃車 通報警察局檔車 然後快快送醫院!~光停車 檔車下車 叫囂 上車 開車的時間都不知道跑幾公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