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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班遇到的小鬼想自殺

台灣的道路真的有很多詭雷隨時會爆裂
加上烏龍法官簡直是絕配…
這個如果撞下去,行車記錄器的內容會是你的保命符....
shadowjon wrote:
個人認為沒那麼樂觀

照台灣的法律,應該是會來一句:應注意未注意
然後,民事照樣要賠,刑事大概一樣會判,再加個緩刑給你(恕刪)


嗯...差不多
但是別撞死就好~撞死就是公訴罪了...
市區盡量能慢就慢~撞到也比較不會賠太多~也只能說自己人品不好認了



tomokatsu wrote:
類似情形河濱自行車道...(恕刪)


小弟也有一次害別人飛噴...
公館那邊有一個大下坡...很多人都喜歡全速滑下來...也不看有沒有來車...
我就騎過去...
然後一個很無腦的女性...全速衝下來...也根本不會撞到...(根本連不看前面路況的神人也很多

然後他只用力抓了前煞

就噴出去了 害我也覺得莫名其妙...還一直跟對方道歉...
台灣這種人蠻多的


不過...
如果被我遇到我會直接把他攔下來罵一頓吧~當然國罵一定會先
有些機車外車道切到內車道
都不看後面有沒有車直接切
我真覺得有夠恐怖的...
靠!想死也不要出來害人吖
都唸到國中了,還不知道行車規則喔
解決這些東西 不就省事多了...

人的存在價值水平不鉤高... 留著有何用??
自大多一點叫做臭.. 我不是一個隨便的人.但隨便起來不是人~ 男人要有肚量也要能體諒,真萬不得已也要懂得原諒~--- 佛祖點化世人講究機緣,禪機一過,緣即
大大,您車車的煞車實在夠利
如果是小弟的車...那個小女生應該已經躺在我的擋風玻璃上了
就法律來看,為什麼不能判這種騎法一些刑責??

老是責怪撞人的不對,但問題是這種白目的隨意跨越中線+逆向

才是造成車禍的主因吧

希望未來的修法可以有二個方向

未撞到,但有影像為證,就可以開罰單

撞到,車主不需付任何費用,反倒是白目道路切換者要付錢給車主

先不論這種橫向移動,光是二台單車併著騎,佔車道就有問題
國強一街....下課的小鬼很多
眼睛不帶出門
下次被撞飛就會注意一點了
輕鬆騎! 輕鬆騎? 輕鬆騎@@ 一點都不輕鬆啦QQ
以前在新店中正路,往北新路方向也遇過一個

因為左手邊是個菜市場,有些當地居民就用步行地去市場買菜

那日就見一個阿婆拉著菜藍車,頭也不回地就走向快車道

還好本身對老人就會多加注意,煞住車才沒發生事故....

這種不定時炸彈看了才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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