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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我在中山女中附近,拍到人家闖紅燈,要如何檢舉他?


hero168168 wrote:
如題:我有去中山分局...(恕刪)


別人收到一張紅單,

你會收到兩張紅單,

第一超越機車停等區....罰800元.

第二跨越雙白線.....
歐衣鯊手 wrote:
怎麼不連佔用機車停車...(恕刪)

指正...那是機車停等區!!!不是機車停車格....

話說樓主如果有留資料,警察應該會開三張單!!!
第1張TIDA闖紅燈!!
第2張樓主佔用機車停等區!!
第3張樓主跨越雙白線!!

所以剪輯短一點,匿名檢舉,應該比較不會放火燒到自己.....

s717046 wrote:
別人收到一張紅單,

你會收到兩張紅單,

第一超越機車停等區....罰800元.

第二跨越雙白線.....
...(恕刪)

沒有超越機車停等區這種東西
只有紅燈超越停止線

紅燈汽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而且是900元
不是800元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三款 九OO~一八OO
九OO 一OOO 一一OO 一二OO

夜市市長 wrote:
指正...那是機車停等區!!!不是機車停車格....

話說樓主如果有留資料,警察應該會開三張單!!!
第1張TIDA闖紅燈!!
第2張樓主占用機車停等區!!
第3張樓主跨越雙白線!!

所以剪輯短一點,匿名檢舉,應該比較不會放火燒到自己........(恕刪)

就算不匿名也不會放火燒到自己
因為影片中沒有樓主的車牌

樓主就算要去自首
警察也不會受理
因為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要有影片或照片當證據

如果後車有拍到樓主這兩樣違規
而且車牌又清楚的話
麻煩送舉發
樓主一定會欣然接受的(我猜的 呵呵)


交通違規案舉發成立的條件

1車牌清楚
2違規事實明確

1不成立
2成立
沒辦法開罰

要兩樣都同時成立
才能開罰

賣鬧啊辣~行車記錄器裝是要來保全證據的~不是裝來檢舉的

hero168168 wrote:
如題:我有去中山分局...(恕刪)


真的吃飽太閒,

行車紀錄器真的太氾濫了.

常出現這種怪文章.

有空閒不如想如何多賺點錢吧!

這還比較實際點.
北歐雲鄉 wrote:
賣鬧啊辣~行車記錄器裝是要來保全證據的~不是裝來檢舉的


人如果被撞死了,保全證據可以換(喚)回寶貴的生命嗎。

所以,行車記錄器可以保障行車安全,保障分積極與消極兩方面:

積極方面:如linpredator為首的一干志工,主動檢舉行車違規,讓違規車主以後關注交通規則,預防事故的發生。

消極方面:與違規車輛發生事故後,可還原事發經過(保全証據),但或許守規的一車幾口人都被撞死了。

感謝上帝啊!
幸好沒出事,大家都平安
有時或許沒注意到闖了紅燈
那應該是警察要管的事吧?
誰敢保證自己開車或騎車從沒違規呢?
行車紀錄器是要保障自己的,並不是要來做檢舉他人用的吧

夜市市長 wrote:
指正...那是機車停...(恕刪)


謝謝指正...我知道那不是停車格

騎車遇到這種紅燈停在機車停等區的汽車真的很討厭

ficpe wrote:
真的吃飽太閒,

行車紀錄器真的太氾濫了.

常出現這種怪文章.

有空閒不如想如何多賺點錢吧!

這還比較實際點....(恕刪)

多賺點錢

檢舉交通違規
有甚麼相關?

你說拿檢舉交通違規的時間去賺錢?
檢舉一件大概花不到5分鐘
5分鐘你要賺多少錢?
一秒鐘幾十萬上下?

如果已經很有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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