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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應該買目擊者的...= ="


whiteme wrote:
買GV6330的第二...(恕刪)


如果今天你的用途不是專門用來檢舉

我覺得GV6330還是有他的功用在

因為真正的事故~~大多是要釐清事實..極少是要肇逃的
五級金賀 wrote:
如果今天你的用途不是...(恕刪)


對拉
其實買行車記錄器是一個安心保障
當然買了以後就會膨脹成想要多一點功能 XDD

最起碼出事故可以釐清責任
不過想想如果對方肇逃 = =
車牌辨識不出來也是很麻煩的

nonoman488 wrote:
依照版大的期望值,假...(恕刪)


起碼回收一點本嗎
輕鬆騎! 輕鬆騎? 輕鬆騎@@ 一點都不輕鬆啦QQ
行政罰是採行為人主義,只罰行為人

機車後座如果不是當場逮住,開罰

事後要找誰收單?次

bernie3208 wrote:
目擊者是架在後視鏡上...(恕刪)




不會擋副駕視線~只是不知道為甚麼副駕的人上車都會撞到~他照後鏡很厚

裝了他副駕遮陽板都只能擺爛

我個人覺得滿擋駕駛的視線拉><

或許是不習慣他吧~總覺得很礙眼



whiteme wrote:
起碼回收一點本嗎 ...(恕刪)


檢舉又沒錢賺 回收什麼??



歐陸肥 wrote:
不會擋副駕視線~只是...(恕刪)


是裝在哪一台車上阿?
http://blog.yam.com/ferragamo520/article/57898382
黃蓮巴豆 wrote:
檢舉又沒錢賺 回收什...(恕刪)

環保局的檢舉只要有成立就有獎金不是嗎?
交通違規才是沒獎金的
完全看不到車牌是要檢舉什麼

看起來夜視有代加強
whiteme wrote:
買GV6330的第二...(恕刪)


感覺是車主的隔熱紙問題

照片中左上角內反光很嚴重,透視度應該也不高

把隔熱紙斯換掉效果應該就會好了

隔熱紙不換..上了目擊者應該效果也差不多


要當檢舉達人,應該要把鏡頭直接拉到車外,最清楚

p1234502 wrote: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很不...(恕刪)

照你的邏輯那些掃馬路的阿姨伯伯們
應該也很想對你說這句話: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很不爽,希望你不要遇到鬼(檢舉),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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