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臺灣,因為文化上跟別國有所不同.對被人拍到照,我們比較不怎麼擔心.我們小時後就有句話說:行的正,半夜不怕鬼敲門.所以了.....我們臺灣人真的是和善一群人.
那麼我再來比較美國的差別,如果你在自家要裝設監視器.那麼有一個問題是我們永遠搞不清楚的:那就是在美國,你的監視器不能隨便架設在屋子外面並朝馬路照攝,因為會侵犯別人隱私,美國人認為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去照攝別人的影像.所以呢~~~在美國就沒有所謂的行車記錄器在賣了.(有錯在指教)
本人的論點是在:假設我並不同意你拍攝我的影像,以某個角度來看行車記錄器的確已經侵犯我的隱私.
sengir wrote:
感覺越來越不好了行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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