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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紀錄器 人跟人之間的信賴瓦解

1. 台灣絕對不會是監視器密度最高的地方
2. 人跟人間的信賴瓦解跟行車紀錄器沒有關係
人跟人間的信賴瓦解跟教育有絕對的關係
人跟人間的信賴瓦解跟道德有絕對的關係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有事故 保護自己就算了

有些龜車 慢車 佔用快車道 超車道 不知道要左右轉的車 不開大燈 狂開後霧燈

老是PO影片 說 別人 剪他線 逼他車 亂叭牠

看了就度藍....





是社會先變成這樣, 我們才要裝行車記錄器.
人跟人的信任瓦解跟行車記錄器一點關係都沒有, 跟社會上充斥狡賴, 硬坳的氣息倒是息息相關

台灣絕對不會是監視器密度最高的地方, 但是絕對是"故障監視器"密度最高的地方

行車記錄器~~只是保護自己的工具~
家裡貨車司機有遇過事故~~
只能說遇到番仔一次你就有得受了


Pachilla wrote:
台灣的法律是"被告永遠有罪,除非被告能夠證明自己無罪"

套句英文就是 "Guilty Until Proven Innocent"


那是以前的觀念了~~
不然虐女童的變態就不會罪證不足~無罪釋放了

sorry~離題了
現在還可以做多少瘋狂的事~~~~
XTR-tang wrote:
網路拍賣的"面交" 我想也是世界名列前茅
另外,"貨到付款"最初是為了讓不能ATM轉帳的人方便,不是防詐騙...(恕刪)

面交次數高是因為地方小、想省運費以及網拍機制的不健全,大陸這麼大誰跟你面交?
大陸淘寶交易機制健全在台灣我都敢買,在台灣買Y拍跟露天的東西小到幾百塊都得提心吊膽!
網拍詐騙來自於網拍平台放任橫行,行車記錄器盛行起因於用路人的道德跟水平低落,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把行車記錄器與任賴感扯在一起,有點難以理解。
我裝行車記錄器是為了保護自己,
因為內人曾開車,碰到塞車後停住,剛起步時、一台婦人騎的摩托車從右前方穿過,剛好碰到右前保桿而跌倒;送醫後是部份擦傷。
剛開始都說沒有事,等到滿六個月前到法院去告我太太過失傷害。

前面朋友說的沒錯,偏差的法律條文:應注意而未注意。對方要求賠30萬,連檢察官都看不下去,但法律條文就是這樣子,她有的只是醫院的報告:挫傷。這樣子她去做電腦斷層掃描,說她因此無法工作。

一個小擦撞弄得我們雞犬不寧,花個幾仟塊可以讓部份現場還原,這和信任感無關,而和台灣的制度有關。
PC Liao
如果被撞的人是自己違規也要撞人的賠嗎?
法治社會不是誰比較可憐他就沒錯!
其實這種事,美國也很多(還一堆不打燈的!!!!)
大家都知道這樣很危險,但偏偏還是很多人為了自己的方便而放棄守法這件事

與其說可悲的是信賴瓦解,不如說是道德淪喪吧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警察公權力與能力的閹割,根本沒有蒐証後做公正處置的能力.更有趣的是,沒有人處理這一塊.
其實也不需看得這麼嚴肅

就好比GPS衛星導航的問世,對所有駕駛人都是一項利器,以往的駕駛人沒有不也靠地圖靠問路走過來嗎?
隨著時代的發達,科技的日新月異,便利又具有自我保護的工具往往是大家所樂見的發明
也好比以往車上的方向盤鎖,排檔桿鎖,現今都已發展至有GPS功能,或能立即通知車主之功能
但是失竊率也並無立桿見影的成效對吧
......種類繁多不勝列舉
就讓我們好好享受科技所帶來的附加樂趣~輕鬆以對
需要或不需要,並無絕對的答案
好比現今車款安全氣囊何其多,但我相信每一位車主這輩子都不希望有一天會用上一樣的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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