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以前美國都有做交通宣傳就是在高速公路 快速道路碰到貓狗時 不要急踩煞車 更不要轉動方向盤就直接壓過去即可 任意轉方向盤只是讓更多人死而已 國產車沒幾台有ESP的可惜台灣都沒在宣導這個只有我苦口婆心在跟親朋好友宣導 因為我不想看到身邊的親朋好友因為閃一隻狗搞得家破人亡
PDA&MAC新手 wrote:這樣說法並不正確。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撞上就是後車的問題,跟你閃躲什麼東西是無關的!今天如果是為了閃躲而變換車道,造成後車追撞的話,那前車就有責任,如果只是緊急狀況煞車造成追撞,那責任全在後車,今天是一隻貓掉下來,你說撞上去比較好,如果是一個人掉下來呢?撞還是不撞? 照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