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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情形你們煞的住嗎?

b9971m wrote:



補充
車主表示...

事件發生時間5/23於高雄市民族路與中正路口。請從1:10秒開始看起,本人按照紅­燈左轉燈號行駛,突然冒出一台神車從慢車道行經斑馬線迴轉,導致發生擦撞,對方女駕駛­車窗打開後一陣狂罵,說我為什麼不讓他先過,我也不客氣的回他,哪有人這樣開車的,斑­馬線是給行人走的,你是怎麼開車的,號誌也不看一下。
影片中也顯示那時倒數時間也快要結束但還未變成黃燈,所以加速通過,未料冒出一台神車­,煞也煞不住。
請交通大隊作筆錄,事發已經一個月了,公告出來卻讓我不敢相信,說號誌無法判定,但影­片左轉號誌一清二楚,而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無法判別對錯,所以雙方必須各自負擔50%。
想請問是否合理??

PS 謝謝大叔幫忙蓋大樓...(恕刪)

這樣看來,那個阿麻後台很硬,才會說這種結論吧
警察是瞎了眼還是被鈔票遮眼了

記者快來請大家評評理喔

b9971m wrote:
請交通大隊作筆錄,事發已經一個月了,公告出來卻讓我不敢相信,說號誌無法判定,但影­片左轉號誌一清二楚,而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無法判別對錯,所以雙方必須各自負擔50%。..(恕刪)

這樣還要負50% 是有沒天理...
早知如此..直接把對方撞飛就好~~連煞車也免了
可在肇事筆錄最後補充處:表明可提供行車紀錄器予警方判定肇事原因!

否則交通隊屬於第三公證人..................當然無法判定!

以前沒行車紀錄器.

我還曾經讓平面車道被闖紅燈出來的車子.

導致我從後方追撞該車!

交通隊居然照地面標線判我未保持安全距離行駛!
pubali wrote:
唉~~~ 後方追撞這...(恕刪)


一點都不意外大叔會如此回答....
那就是!不是撞三寶~就是車主被撞...
那大叔一定是個優良開車模範..也一定常常讓喇叭聲伺候....
不過!的確~平安回家最好!

可是~~~我還是不解.....車子怎會上斑馬線咧~~
公公說:老天拿走你多少,就會還你多少,我說:敢拿走老娘東西,我一腳踢死你
如果判決是這樣,那法官真的是眼睛瞎了




b9971m wrote:
補充車主表示...事...(恕刪)

b9971m wrote:
補充
車主表示......(恕刪)


鬼扯的判決〜

應該要申請再判吧?

不然這口氣吞的下去?


我也覺得三寶有後台
那種判決 騙小學生都騙不過
根本是一個笑話判決
可見對方後台不小

看要不要跟他玩到底
告到底 找個律師 還有找民代亂對方
在高雄左轉專用車道與號誌形同死亡陷阱
小弟曾在博愛路北左轉明誠路時差點撞飛一台斑馬線迴轉的摩托車
因為秒數很短
只夠待轉車左轉
行進間進入左轉車道的車輛
必須維持原有車速才過得去
但機車看到直行車道車輛都停止
就提早大迴轉的動作
卻沒看到左轉號誌還亮綠燈
還好當時我輪胎急煞的聲音驚醒摩托車即時停住
方向盤左偏閃了過去
也沒能煞住!!

從此再也不信任這種號誌了。
樓主撞到鐵板

一堆鍵盤專家跌破眼鏡

我下巴都掉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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