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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3蓄意擋車?害失控,請求協助!

ihurita wrote:
我覺得一堆見獵心喜的板友很奇怪
讓我們搞清楚重點
今天BMW從內線切到中線前面惡意急煞車是對的嗎?


不對

ihurita wrote:
原po在2:25那邊閃對方大燈故然有不妥的地方
不必去扯說內線是超車道的問題
原po開內線共超過了4台中線車 (0:38, 1:13, 1:40, 1:56)
時速雖不快但也不能說他是慢的


沒錯

ihurita wrote:
但就算原po白目閃大燈,難道足以構成讓BMW在前面急煞車的理由嗎?


我覺得只閃大燈應該不至於
但是影片裡的車2:10~2:20之間在中線靠內線之間遊走
像是要擋BMW過(或稱逼車,夾車)
這樣的行為跟後來BMW的作為似乎沒什麼差別
若是因為逼車夾車的動作,造成BMW失控撞護欄
這台車也會賠償人家嗎?

我覺得這整件事情兩個駕駛EQ都很低
行為也一樣幼稚
差別只在一台失控了哭著找媽媽

p2246566 wrote:
一兩台龜車就可以造成後方堵車一兩公里
造成社會成本的浪費 不亞於許多犯罪行為...(恕刪)


你太誇張了吧...
該車行駛內車道,被後方來車閃燈示意

讓出超車道,車主讓出車道後,回敬閃
燈,被閃燈者不爽,回敬乾坤挪移跑法,
車主嚇到,因而失控!報告完畢
其實我想知道另一部車不知道有沒有裝行車紀錄車,如果有另一部車的角度,搞不好又是硬皮鯊事件的翻版了.

應該是鏡頭這部車被閃燈之後,心不甘情不願回中線
後來又趁BMW要超車之際,往內線靠了過去→這是導火線
BMW超完車後,鏡頭車又閃燈挑釁
這位BMW車主就整個火了
行車紀錄器整個悲劇

我覺得找BMW有難度

直接投訴行車紀錄器的廠商比較快
linmuhsiang wrote:
按照一堆酸民的邏輯:活該樓主閃BMW大燈,被"惡意"擋車失控活該!!笑死人了!所以在路上看人一眼,被殺全家是應該的?啐!酸民比例原則的邏輯在哪?...(恕刪)


這是飆車族的邏輯
看不順眼開山刀就給你砍下去了
只是這次開在國道上,交通工具是汽車不是機車
不好用開山刀所以來這招
原來01有許多的鄉民都有熱血飆車族血統
p2246566 wrote:
占用內車道是故意的行為
走路不小心撞到人是過失的行為
兩者惡性不同

況且樓主除了龜車之外 又閃人大燈
這種行為才會被捅刀

所以我想我應該不會被捅刀
被捅刀也試上法院提出告訴
不是上網討拍拍

有在開國道就知道內線龜車有多麼惡劣
閃燈又不讓
不知道是沒再看後方還是故意的
一兩台龜車就可以造成後方堵車一兩公里
造成社會成本的浪費 不亞於許多犯罪行為


樓主有冤去找法院伸吧 都有影片了
不要來這裡討拍拍



奇怪舉例一定要舉到很仔細才看的懂重點嗎???邏輯不是一樣的嗎
好啦我在講細一點好不好

今天在台北坐手扶梯你站左邊沒讓後面
後面的叫你讓一下
你最後讓了但是很不爽講了幾句回去
然後他就桶你一刀
我這時候說大快人心可不可以
這樣就對???

不亞於許多犯罪行為請問嚴重到需要抵命而且這樣做可能會連累到無辜的人
這樣做是對的???

這樣就可以說大快人心???
所以是鼓勵大家以後碰到龜車的都這樣處理讓他們受到教訓大快人心????

psza wrote:
應該是鏡頭這部車被閃...(恕刪)


應該就是如此~

所以~
1. 人家閃你燈~如果不想加速~就讓道~
2. 讓道就不要亂閃~這是禮貌
3. 被閃不要不爽~跑去急煞車~很危險~還可能犯法
4. ESP 循跡防滑系統~真的很重要

其實我跟我朋友都認為~
BMW車主只想嚇對方~卻不小心弄到對方失控~
不管怎樣~還是希望車主去報案~!!
然後把後續講給大家聽吧!!
p2246566 wrote:
占用內車道是故意的行為
走路不小心撞到人是過失的行為
兩者惡性不同

況且樓主除了龜車之外 又閃人大燈
這種行為才會被捅刀

所以我想我應該不會被捅刀
被捅刀也試上法院提出告訴
不是上網討拍拍

有在開國道就知道內線龜車有多麼惡劣
閃燈又不讓
不知道是沒再看後方還是故意的
一兩台龜車就可以造成後方堵車一兩公里
造成社會成本的浪費 不亞於許多犯罪行為

樓主有冤去找法院伸吧 都有影片了
不要來這裡討拍拍


危險駕駛,如造成車禍,後方圍堵不只10公里,
且還可能傷害人命,
這樣的社會成本更高吧!!

法律明文: 1. 需以最高限速行駛內線道. 2.內線道為超車道
以上只要符合一項即可,但都不能超過最高速限...
不懂律法,造成社會的不安,不亞於許多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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