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hiro757 wrote:
台灣警察的素質應該有...(恕刪)
那要看你對"素質"的定義了
現在會考試的警察很多
但有正義感的沒有很多
現在 很多現役也只是把警察當作鐵飯碗在作而已
大力馬痲 wrote:
不如從強制責任險上下手
首先..先提高未保強制責任險的罰則..如果未保險還開上路者..提高行政罰鍰的金額..並且可直接扣押該交通
工具做為抵償..
第二..只要因違規遭裁罰計點..隔年保費馬上大幅調高...
而且違規越多..漲幅成等比級數倍增
表示因為你違規的行為將造成你出險機率的增加..這樣的做法..外國都有
這絕對比什麼全民狗仔的做法..要有效率且符合法治國家的精神
cybercat0737 wrote:
不贊成有獎金,交通法規理面實在太多奇奇怪怪的罰則了
而且還可以下陷阱陷害人
雖然現在還沒有獎金
可是就遇過某台車前後都有行車記錄器
然後在四線大馬路上面開20慢慢龜
被堵在後面的你堵了一陣子
看旁邊的車子都咻咻咻的過去
看準空檔就切出去了,結果....忘了打方向燈
被檢舉了
附上的照片還超詳細的
從後面的鏡頭你開始切出去,然後出現在前鏡頭的後面
慢慢的遠離,還把方向燈的部分用紅色圈起來
米多 wrote:
闖紅燈、逆向、併排、...(恕刪)
米多 wrote:
等行政效率慢到極致的政府機關記到可以扣押交通工具時
難保已經造成好幾起事故了...(恕刪)
米多 wrote:
扣押交通工具有什麼用
第一次吊銷駕照2年,第二次終生吊照,並罰以15%個人財產做為道路交通安全基金這樣不是最快
(並限定專款專用)
無照駕駛判處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幾千幾萬塊對有錢人來說根本不痛不癢...(恕刪)
米多 wrote:
無照駕駛判處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