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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全民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拿, 你(妳)的看法是什麼?(本人無既定立場,純討論,請勿偏激回文)


呂小俊 wrote:
我想是怕失去"人情世故"!

情理法:不影響情況下偶爾放鬆!


就是這種心態造整台北/新北 交通混亂

說難聽一點繳不起罰單就別買車
請多使用公眾運輸或包小黃
有錢買車擺顯就乖乖去找車位停
是不是想的太天真?!您以為政府會撥多少當獎金?結果就是政府稅收大增,便宜了這個懶惰而無能的政府!


不過回過頭來說,應該慢慢就沒有人拍了,絕對會有人看到有行車紀錄器的車就砸.....!

跑山喝咖啡 wrote:
新聞內容內容有提到"...(恕刪)


目前要解決台灣交通亂象最有利的兩個方法就是=>
1. 改正考照制度, 不論車種一律路考
2. 建立檢舉交通違規獎勵制度

以第一項來說 目前輕型機車只要在"麻子台"上按一按就可以上路
也就是說只要看的懂中文的就拿的到駕照
完全不理會考慮駕駛人行車的注意度 對交通法規的熟悉度和遵守度
何況筆試答案很卻多人都是硬背 根本不知道法規的意思在哪
忽略這些車一樣行駛在馬路上 一樣對安全有威脅
再來目前所謂的路考 根本只是做樣子的場地考 跟筆試硬背答案沒有不同 應將實際路考定為必考
除了交通規則的遵守 更要加強駕駛習慣的改進 尤其是路權觀念
台灣人 說簡單 就是"搶" 轉彎車搶 路邊違規停車搶得更凶 毫無水準文化的道路觀念

第二項是最有效抑制違規的手段了 但是台灣地小人稠
很多是道路設置不當造成的違規陷阱 執行方面必須有配套措施
必須限定重大違規 尤其影響到行車安全的才有獎金
譬如 逆向 闖紅燈 並排停車 不按規定行駛等 這些被舉發沒啥好再說嘴的
至於一般違規停車 未打方向燈 越線停車等就不需要獎勵
罰金扣掉必要作業費由檢舉人和地方政府均分
這樣同時可以鼓勵民眾檢舉違規 遏止違規 還可以增加地方政府收入 是雙贏的局面
如果政府能夠拋棄民粹 大刀闊斧的在交通政策上改革 那對整個國家形象 行車安全都有很大的助益
不是很贊成耶~因為這樣到最後一定又會引發民怨…
誰敢說他開/騎車從不違規?我想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有違規行為出現
如果真的檢舉又有獎金可以拿~那我想以後很多人應該都會變成檢舉達人…
姑且撇開那些小違規,有很多重大違規根本連肇事車輛的車牌都看不清楚
請問這樣如何去檢舉?

基本上我認為檢舉違規還是先從會造成危安以及用路人困擾的方面去處理
這樣來說的話會比較好
交通違規有獎金的話,糾紛應該會不少喔
比方說
1.拍的影片車牌不夠清楚時,被警員退件結果檢舉人會很有意見
2.闖紅燈停止線沒拍到時,雖然他真的闖紅燈但因為沒停止線所以警員不舉發,檢舉人很有意見
3.同一違規多人同時檢舉時...算誰的
邏輯觀念也太差了吧
會違規的人就是僥倖心態
等到全民檢舉拿獎金真的發生的話
就沒那麼多違規可以拍了
因為不能心存僥倖了

robin0222 wrote:
邏輯觀念也太差了吧會...(恕刪)

亂丟垃圾是有獎金,但路上經常還是能看到
你看到別人亂丟垃圾的時候
來得及拍嗎?
行車記錄器則是隨時都在錄
心存僥倖的人
你覺得他被罰個十次二十次還會不怕嗎?
eric62 wrote:
亂丟垃圾是有獎金,但...(恕刪)

robin0222 wrote:
你看到別人亂丟垃圾的...(恕刪)

還是有沒在怕的...
前陣子注意到有台車走路肩被我檢舉到第4次...16000耶,還不是繼續走
同一時間同一地點 只以第一次舉發
以上詢問過土城交通隊,而且檢舉到舉發有一個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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