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2009 wrote:
而當求償完成後,要執行時,卻發現肇事者本應在銀行內的錢被領走
此時,就又衍生出,是誰領走這筆錢的問題了
領這筆錢的人,不但犯了偽造文書,可能還有侵佔等罪
而銀行都是有連線,而且現在都有錄影存證
所以要趕快去凍結對方的戶頭阿
在假扣押前,對方家屬去把戶頭錢領光
請問是侵占誰的錢阿?
車禍官司都還沒送到法院,對方錢的怎樣轉都是合法的
所以我說動做要快.....
不要以為什麼電腦連線,什麼攝影機錄影....以為這會保護你(還要自己舉證哩,誰有個美國時間)
這都沒用的
我說得是良心話
不信的話,就請樓主聽你話,相信對方不會脫產
所以不用申請假扣押
台灣公正的法律一定會給受害者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