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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除恕刪除

衝很快喔 左灣以後前面的白車也被你幾秒鐘就拉近距離
是你太快還是別人不正常? 又轟轟轟 又HI歌
看來很像那種改車蹦蹦蹦的人呢

郝嵐伯 wrote:
我在意的癥結點,是他們五人堵我一人
替代役,有軍人身份,強制罪 我要告是可以的

紅單是違規,堵人,是違法
孰輕孰重?



...這位先生,你要不要搞清楚
替代役是內政部在管,而非國防部他們不具軍人身份
去翻翻資料吧你

chiang:01上嘴砲太多了
尿布沒了 就可以這樣開車?
你流氓阿?要是我是騎機車的也會攔你
替代役違規你可以舉發!!但是你的開車方式
更是危險那種超車法 分明是
可能會超車
也可能不會超車

但如果要超車~絕對不會在雙黃線上
熱血史丹利~~GO!GO!GO!

郝嵐伯 wrote:
對於雙黃線超車的確是...(恕刪)


汽車道?
馬路是給汽車專用的啊?
錢是萬能的!!!錢是萬能的!!!錢是萬能的!!!

郝嵐伯 wrote:
中午時分,女兒睡醒尿...(恕刪)


理由不會讓違規變成合法,
雙黃線跨越車道超車,
警察替代役可會同警察把你攔下開單,
你說呢?
我覺得一開始你心中已認定機車占據車道,
其實單線機車和汽車路權一樣吧,
可以正常鳴喇叭示意機車讓道,
用路彼此有默契和和氣氣的開車,
生活不是比較愉快嗎?
那種道路妳速限早就超過了
還越線超車
PO文討笑的喔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替代役都可以變軍人
難怪開車都不認為自己違規
光拉轉貼近超車這點就有充分理由攔你了
雖然替代役違規在先,可是雙黃線本來就是禁止超車,可以先按喇叭提示一下,不然還好這次是替代役不然下次遇到別人就不知道了,取暖失敗
如果是在中興新村
那80%是役政署署本部的役男
能在這單位服役的身家背景都是硬到不行
樓主鬥得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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