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anie_0801 wrote:
sorry 引用一下您的文字...
這就是防衛駕駛的觀念,如果自己覺得命比較硬一些,可以不用防衛沒關係。 不需要在這裡辯駁, 不要命 別人確實是管不著。
...(恕刪)
摩托車很容易出事
所以都要防未駕駛很重要
甚至根本不該上路
如通英商林克穎撞死送報生一樣
如果送報生有防衛駕駛或讓一下酒駕就不會死了
甚至送報生根本不該出現在路上的
現在還害的英商要譴逃出境
我們應該直持英商可以像送報生求償才對
li04 wrote:
摩托車很容易出事所以...(恕刪)
沒錯.支持英國籍的印度人向機車騎士求償
因為機車騎士沒有防禦駕駛精神.害的印度人賓士都撞壞了
酒駕違規又不會怎樣.千錯萬錯就是機車騎士沒有防禦駕駛
這就是有些01的法治觀念.台灣果然是寶島.
一下說騎士沒有防禦駕駛. 一下說騎士恍神
反正目的就是要怪機車騎士自己.千萬種假設也抵不過
貨車不違規.跟本沒有以上的假設.
從這例子也可以知道.台灣很多人都是這種想法.你路上違規不是大事
你自己不長眼就是絕對錯誤.為何會變成這樣?
在路上你今天被違規的車輛撞到.下車理論還會被嗆你自己不長眼的原因就是這樣
也難怪在網路上你會遇到一些讓你無言的言論,比對你在路上看到違規如家常便飯的人
對他們來說.違規跟本是非常小的事.甚至覺得是正常的事.你不長眼才是大問題
別意外.這就是一些人的實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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