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上角的車輛確實是違規紅燈右轉,但是看不到車號
右上角的車牌雖然清楚,但是看不到紅燈,我只看到一台車右轉而已
而且就像網友說的,並不能百分之分證明這2個畫面的車是同一台
證據既然有爭議的話並且不明確,怎麼還強烈要求執法單位開單呢?
就像得來的證據如果有瑕疵,最後法官判決無罪,你能說法官錯了或是瀆職嗎?
我覺得檢舉的人沒錯,警方的回答也無不妥之處
lghlion wrote:
看到這篇文,讓我想到聖經故事
一天耶穌經過一市集,看到一群人圍住一個小偷
小偷被綁住,有人喊這人是小偷,大家來對他丟石頭
耶穌不忍走向眾人旁,跟群眾說
這小偷犯了錯,理應受罰
但是要像小偷丟石頭的人
請捫心自問,如果你這一生如果都沒犯過任何錯
那就有資格來丟小偷石頭
每個群眾低頭思考後
大家都悻悻然離開
在台灣生活已經很不易了
如果大家自問自己從沒違規過
大可大聲答罰這位紅燈右轉的車主
試問這位紅燈右轉車主是有去惹到檢舉人嗎
這樣的微罪,也沒肇事,也沒亂飆車
得饒人處且饒人
真的要檢舉,就去檢舉向葉少爺那種惡質的人吧
(恕刪)
我不想回應發文版大,而想回應樓上的這位大大,
您想必是一位心胸寛大,包容心大的人.
我也相信量大就會福大.
雖然我欣賞您的大量,但我也有不同的意見要說
我相信對於大部份肯守法的良善百姓而言(或是認真執法的警察大人 )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根本是沒有灰色地帶的.
雖然他沒有撞到人,也不是什麼大罪,但他就是違法了.
法律就是用來遵守的.
姑息適足以養奸,
小奸大惡、大奸大惡都應該受到制裁才是.
君不見...現在的有為政府搞了一堆名目要跟老百姓多收錢(油漲\電漲\健保漲\水漲)
電視新聞上面動輒億來億去,一堆逃稅大戶怎麼不去捉?
我覺得我們是不是己經習慣姑息?所以連政府也吃定我們?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