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

BMW逼車事件翻版

單車阿駿 wrote:
轉自影片上傳者:守規...(恕刪)


好無聊喔

就打一打去醫院上法院就好了
兩個在那邊大小聲(台灣男人只剩嘴砲了?)

至於誰錯喔
當然是機車的錯啊 台灣本來就是開車最大 有甚麼好講的 誰叫你買不起汽車

shyang2350 wrote:
沒想到很多人還是是非不分 難過台灣的交通糾紛這麼多

那段辛亥路內側車道已經於2012年就塗銷禁行機車了
機車是合法擁有內線路權
姑且不論有沒有違反交通法則都不能任意攔車
神車員工這樣的行徑明顯觸犯刑法妨害自由
不是一兩張行政罰單可以解決的
照著個影片看來他有得玩了
做事前不用大腦想一下
到時候這個員工被TOYOTA開除又被起訴
再到電視前哭著說有精神病
接下來的劇情大家都知道了

第二頁就已經有指出該地段的禁行機車已經取消了
不是沒有塗上去
還有
一樣是三線道的這個路段
還有忠孝東路三段的四線道這個路段
難道不知道當初裡面兩線道其中一線道的禁行機車被塗銷
就是因為反應之後
就開放給機車行駛嗎?
難道這也要屬於快車道
第三車道??
至於那些騎機車只會在外側的用路人
沒人逼你要行駛內側
機車可以跟上車速車流
為什麼不能行駛內線車道??
我的部落格~ 歡迎多多指教~ http://www.wretch.cc/blog/puppy770609
看了很想笑
兩個都怪怪的

如果我是前車
一定把對方逼停紅燈後
油門一拜閃人
根本不屑下車

如果我是後車
看到有人竟然傻傻的穿著大公司制服下車理論
完全不屑理它阿
因為我知道他根本不敢拿我怎樣
只是在吠而已
心情好還會再擋回他前面
就算是禁行機車又怎樣?根本沒在屌這條的,白痴才騎外側

0939505 wrote:
是重機嗎??好像不是...(恕刪)

那個路段也根本不能左轉
只能靠內側上高速公路國三甲路段
重點是直行根本就正常行駛
地上更沒有左轉專用道的標線
況且旁邊明明就是地下道
這邊只能算是該路段的外側道路
根本不是甚麼內車道
我的部落格~ 歡迎多多指教~ http://www.wretch.cc/blog/puppy770609

chu0625 wrote:
麻煩你好好看看影片,...(恕刪)


沒錯,一堆人影片都看不清楚,還敢來批評機車的不是,不丟臉?

注意:

影片中該路段無禁行機車,内側車道前方有機車停等區

機車並無偏移內側車道,並保持在同車道上

機車一切都是合法並無違法交通規則

那些說機車有錯的,你怎麼對的起自己? 希望能好好反省自己,別再讓人笑話看不起了好嗎?
我和該機車車主無任何關係
先放下情緒
該路段是很特殊的情形,很多機車是從基隆路往南二段左轉辛亥路往木柵,
會這樣二段轉的機車非常多,每次紅路燈少則10-20,
上下班50-60台是常有的事,擠到3車道滿滿,待轉區根本放不下
但是汽車通常會走地下道,會走這段的汽車也是由基隆路轉過來的,
但是因為屬不同時相的號誌,所以不會交叉在一起
另一情形是從基隆路南往北右轉辛亥路要往國3聯絡道的車輛
但也是屬不同時相號誌
所以該路段很特別的開放機車通行,我每天都由此經過
在影片之前機車從何而來看不出來,我個人認為他並沒有錯,


因為google地圖看不出車流狀況
跟各位報告一下
台灣加油

iiisuck wrote:
要騎內線或是禁行機車道的人,趕著去投胎,可以吃安眠藥或上吊,不要影響到他人。...(恕刪)


有時候機車不是想走"禁行機車道"
而是汽車都很詭異的 很喜歡放著"禁行機車道"不走 都來走外側道
台灣當然詭異的不只這一項
常常地上有寫著機車專用 可以卻被汽車停車擋住了
所以騎機車真得很可憐
機車路權
(一)機車行駛的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禁行機車道:告示本車道禁止機車通行。
機車行駛的車道
(二)未設置標誌或標線規範機車行駛車道的路段,請依下列規定:

1.已劃分快慢車道的道路:
(1)雙向道路得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雙向道路得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2)單行道道路得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得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2.未劃分快慢車道的道路,得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得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未劃分快慢車道的道路,得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
(三)機車專用道:僅限於機車行駛,其他車輛及行人不得進入。
機車專用道
(四)機車優先道:指示機車優先行駛的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機車優先道
(五)機車停等區:機車駕駛人於紅燈亮時停等範圍,其他車種除綠燈亮時可行駛通過外,不得在停等區內停留。

(六)機車兩段式左轉
機車兩段式左轉
1.機車行經設有兩段式左轉標誌、待轉區之交岔路口左轉,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前方路口之左轉待轉區等待左轉,等該方向號誌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轉。
2.機車行駛於同向三車道以上道路,均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所以是 「沒有標示」的話機車應行最外車道嗎?

「有標示禁行機車」的話,除外的線機車皆可自由使用

這條法令是這樣寫對嗎?
  • 4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