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Hand ZERO wrote:我覺得閣下駕照才需要...(恕刪) 我就知道有人會搞不清楚狀況閣下的閱讀能力可能要加強從頭到尾我可沒說本件樓主車速需要放慢或減速或暫停我是針對某幾樓說經過交岔路口不用暫停的說法提出反駁..以免大家被誤導以為還真的每次不用暫停當然啦反正你要怎麼開是你家的事情到時候出事情被鑑定有過失你就去找媒體來批評司法不公就好了...XD臺灣人真有趣其實自己多小心的..就可以避免事故發生事故發生後...縱使最後司法機關認定你沒過失也必須經過相當時期的司法程序這段期間你仍是要跑法院、要請假、可能還會吃不下、睡不好..既有的生活步調被打亂..還要擔心自己會不會遇到恐龍法官XD何苦來哉??這麼愛跑法院嗎??哈哈不過呢..這麼淺顯的道理...一定還是有人聽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