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違規'的用路人很多
讓守規矩的用路人感到羞辱(首規矩的向白吃)
跟各位分享一件小弟實際試驗過的經歷
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時速100km/hr時
依規定需保持50公尺以上之安全距離
而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一百八十二條
車道線,用以劃設各分線車道,指示車輛駕駛人循車道行駛。
本標線為白虛線,線段長四公尺,間距六公尺,線寬一0公分。
也就是一條白線加間距是10公尺
一般小客車在高速公路上開100要與前車相隔大約6條白線(算白線比較好算)
小弟某週三(or二??)上午十點左右由桃園南崁上高速公路至楊梅辦事
於中線車道與前車保持約6條白線
交通尚屬順暢,車速均可維持表速100多一點
測試期間只要與前車保持標準安全距離.....
持續有車輛切入
但將距離縮短至3條白線後.......
至小弟下高速公路前只有兩輛
但是在下交流道前的出口專用車道就算只有一條白線......都會有車切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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