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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被酒駕 撞到 就是衰嗎? 連賠償都不用 叫我妹人自行負責


c0929829415 wrote:
2013/01/07 13:04
對方勞健保 死亡給付 不知道可以從這邊下手嗎?
對方保險 無法賠 對方有保酒保顯 因為酒測值已超標 所以保險公司也不理賠(恕刪)


只針對這一部份回覆。
對方有保酒償險的話,剛剛搜尋到的幾篇都是這麼說的:
加保了「酒償險」並不是如何爛醉肇事都可以獲得補償,一般酒測值在0.25~0.55毫克範圍內,才能啟動酒償險對受害第三人給予補償;若是酒測值高於0.55毫克,因為已經觸犯公共危險罪,保險公司對於受害第三人雖仍給予賠償,但保險公司對於所給付的保險金有權向被保險人追償。
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指出,酒償險過去曾受外界異議,認為有鼓勵駕駛人酒後開車之嫌,但依該保險精神,主要在保障無辜受害的第三人可快速獲得賠償,其他例如保障車主本身的車體損失險,就沒有加保酒償險的選擇

所謂的公共危險、不賠(意思應該是會追償),指的應該都是被保險人(此篇為死亡之肇事駕駛)
保險人(保險公司)既然有承保酒償險,應該還是要向第三人(此篇的受害人)給予賠償。
只是所謂的追償部分因為被保險人已死亡,這邊不知道保險公司會怎麼處置(也不關我們的事)

不知道對方保險公司是哪家?
板大可以去電查詢一下,酒償險的解釋部份(問的時候把自己當被保險人而不是受害的第三人比較能問出答案)
(若是被保險人的角度與第三受害人的角度不同,問到的答案不同的話,保險公司的名字就應該公佈一下了)

我不是專業人員,以上僅供參考...
加油!祝您妹妹跟妹夫早日康復

酒駕的垃圾不能姑息

死了真的像很多人說的只是剛好而已

討回自己應該要有的權利才是
誰可以告訴我是哪間新聞報導嗎??
我搜尋只有中天,家屬還要拿錢的怪事!

wattercup wrote:
打官司.....
什麼死者為大.....犯錯的人有什麼大可言
酒駕是罪不應該(恕刪)


這位大大不用激動 台灣的法律確實就是這麼無理

記得不久前有人闖紅燈被撞死了 最後法院判決綠燈直行撞死他的人要負責

這就是台灣法律就是這麼無理 有太多太多例子了 不勝枚舉..
找死者的繼承人負責
還有保險金什麼的也可以求償

大維0840 wrote:
請先向該管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准許假扣押之裁定,拿到該准許裁定後,再拿該裁定向國稅局申請該行為人(即加害人)之財產總歸戶資料(查有無不動產或車輛等動產)及最新年度之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查有無銀行存款或股利所得)。

若查有財產,且是不動產,則向地政機關調取該不動產之不動產登記簿謄本(動產不用),然後再向原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就特定遺產為假扣押,以保全您日後可能產生之債權。

再來就是向該管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開始進行民事訴訟程序,不過被告是列以"○○○之繼承人○○○"為訴訟當事人。

而刑事部分,因行為人(即加害人)已死亡,所以訴訟主體已不存在,不用再浪費時間去提刑事訴訟。

保全程序就是要快,切記。


希望有幫到您。


長知識了~~~~看來這個回答才是專家~~~~

大維0840 wrote:
請先向該管法院民事執...(恕刪)


我叫她們盡快 申請囉 多謝!! 有幫助到
這幾天 好幾家新聞都要喬時間 訪問
其實你可以直接提出民事賠償的,應該是可以參與財產的分配,除非繼承人提出限制繼承而且他的總負債大於總資產,要不然你多少都可以拿回一些的,不要讓權益睡著了。
大官被酒駕者撞死不一定會修法
只有立法院長或重量級立委
被酒駕者撞得稀巴爛才有可能
大家祈禱看看

c0929829415 wrote:
我叫她們盡快 申請囉...(恕刪)

最好盡快 打贏官司拿到支付命令 就直接用他的遺產支付
不是啥死者為大 這種人還跟他客氣啥 反正至少付完剩下的就給他們家屬就好
就不相信沒房產沒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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