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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子擋拖車?(1/30環快所拍到的記錄)

不過看拖車司機 蠻會倒車的

是常常被攔嗎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蘋果謝謝您爆料 給您三顆蘋果 報導..

balance0910 wrote:
看來以後要開車出門,可能要準備一下防身
電影劍魚的片段~~...(恕刪)

用機槍掃射爽度一百
但是要開敞篷車喔
這不是GTA才會上演的嗎
怎麼拿這麼小枝槍
對付拖拉庫要拿RPG才對阿
看到很多人都對於 "是否可以撞人" 這件事情有疑問,我也很懷疑,所以請教了強者我朋友後,得到了下列的答案,我個人是覺得滿合理的,給各位參考看看:


刑法第23條法定的阻卻違法事由:「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所以為了怕防衛過當,我覺得直接加速往前衝逃走是OK的,但為了報復對方以蛇行的方式一定要撞死三人就有過當的爭議



也就是說,如果很明顯是未了逃跑而撞傷人的話,是沒有事情的
(當然法官要相信你)
但如果你很明顯的是為了要撞人而往前衝的話,那就有罪了。
千分之十比百分之一還大......希特勒
很好奇

拖車做了什麼事情讓車上大哥這麼火大

能請當事人說明一下嗎?

我曾經遇過這種托車不但違規佔用車道

還亂剪車

追上去按喇叭還跟我比中指

總算遇到比我兇的了

rons wrote:
春安沒結束就這麼光明正大
這案一定會辦很快的
因為春安中發生的
該區的大頭會頭痛


警局說不是槍

馬上大頭的頭就不痛了

真是厲害

Cyrax wrote:
也就是說,如果很明顯是未了逃跑而撞傷人的話,是沒有事情的
(當然法官要相信你)
但如果你很明顯的是為了要撞人而往前衝的話,那就有罪了。



撞傷或撞死那個死小孩總比自己被噴死好吧......
呵呵這種事我也做過.手上拿的東西也還在.呵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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