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發檢舉獎金比警察慢慢抓有效率太多了(開放以後 人行道 單車道也不用放路障了 反正沒人敢違規)這種人人可做的執法工作本來就該開放警察資源應該多用在刑案上而且不只是交通違規 貪汙 逃稅 壟斷...都該開放高額獎金絕對比那些公務員慢慢抓有效
Aaron2509 wrote:沒把路鋪平,可以檢舉公務人員嗎?我想這個獎金應該會高得嚇人.... 我們沒內線 只能通報路不平而已貪汙獎金是給"圈內人"賺的chentwho wrote:太好了到時候跟家人開幾台車來個龜速並排行駛超車的一定是違規齁~~光收這些罰單獎金就爽不完了 不用並排 只要一台車開內線就好 右側超車就已經違規了另外 法律也規定綠燈行經路口也要減速但幾乎沒人遵守 警察也沒再罰 只在發生事故時拿來說嘴而已象這種大家不能接受的規定 也該修正修正了
車禍不依定是不遵守交通規則..巷口衝出來的.打了方向燈就要切的..要先看為什麼發生車禍..要不然跟狗官一樣看數據說話..而且很多號誌標示不良..1. 左右轉的綠燈(大車很多只看到綠燈就轉了)-(3各燈.4各燈.5各燈)2. 機車兩段式轉彎.的燈號有些是要看專用的有些又不用..沒有統一太多太多了懶的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