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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家的錯,謝謝各位指教

手持手機
和正在使用手機是兩碼子的事情
和肇責沒太大關係,除非對方是正在使用手機講電話看訊息
感覺樓主方面好像想用這點來讓肇責比有所變動

先出險吧,沒第三責任險至少還有強制險
至少可以多少賠對方的人損

財損部分沒第三責任險的話就和對方慢慢玩吧
有沒有保險公司是差很多的,有就可以丟給保險了
如果對方請保險公司出來談樓主卻沒有保險公司可以出來談財損
後續就有得瞧了
影片 2:34 處就可以看到機車已經有看到對向車要硬轉而有向右閃避的動作了
(影片檔裡完全沒有方向燈的聲音,是有沒有打方向燈呀),
結果汽車還是沒剎車繼續往前開?..這種駕駛人行駛在路上真的對其他用路人的威脅很大。
以我自己開車的經驗,目測機車的距離和速度,而且機車後方還有一輛公車,這種狀況下我一定會先停下來,否則發生令尊這種車禍事故的機率很高(轉彎車起步的速度較慢,直行車的車速較快),而且依照台灣的交通法規,轉彎車需要禮讓直行車。
機車駕駛手拿著手機又騎乘在內線道
早該被收走了

但是今天依照路權來判定
直行車有優先路權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2條 第五跟第七項來判定
汽車駕駛的責任較為大

我也碰過這樣的汽車駕駛,在95年舊制的交通安全規則裡面
第102條裡面有但書,左彎車如果以經過路口一半了,那直行車要禮讓
結果就造成很多的駕駛人,在左彎的時候搶快
以致於很多左彎車跟直行車的事故發生時,爭議不斷
比如說今天撞到車子的哪個部位等等的,浪費司法資源

所以在95年時,交通安全規則做了個修法
第102條
第五項 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彎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第七項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明白了吧?

我因為碰到不懂法規的駕駛
車頭全毀,重機修了20萬
對方又窮苦人家
可恨阿!!!
一日環島騎士(合格)
可惜撞上去的不是砂石車,這種爛駕駛就該早點讓老天收一收,不要再害人了
之前有遇過類似案例
我直行,對方左轉,也是沒有左轉號誌燈
為了閃避左轉車,被迫在雙白實線變換車道,在路口撞到
而鑑定委員會報告光認定這點就說-->直行車100%全錯
板大可以針對
1.機車為何可以在內側車道行駛
2.機車為何可以單手騎車,行進間疑似邊玩手機
光這2點差不多就可以說直行車占大部分錯,而左轉車未必要付一般所謂的直行3成,轉彎7成責任
看來是樓主老爸的錯
不過我覺得騎機車的小屁孩這次應該有加減嚇到吧
以後過路口記得都要減速喔
直行車也是要防撞的
我現在騎過路口會減速也是因為一次差點出車禍嚇到的習慣
sunnytao wrote:
機車駕駛手拿著手機又騎乘在內線道
早該被收走了


不曉得您有沒有把1F圖片看完呢
還是大略瞄過就回文呢

第三張照片就可看出外線車道整個封閉
機車族不騎內線的話真不知道要騎哪裡


sai0912173 wrote:
板大可以針對
1.機車為何可以在內側車道行駛
2.機車為何可以單手騎車,行進間疑似邊玩手機
光這2點差不多就可以說直行車占大部分錯,而左轉車未必要付一般所謂的直行3成,轉彎7成責任


玩手機沒有直接證據

單手騎車這點或許可以但會被接受機率很低

內車道如樓上
樓主看起來一點都沒有認錯的感覺
還在想辦法要機車騎士分擔一點肇事責任
您父親這種駕駛行為不改的話
遲早還是在遇上類似的事情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q693sinta1 wrote:
http://www...(恕刪)


離中和分局超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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