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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撞倒一堆機車又烙跑 真夠狠


吼~李技安抓鬼 wrote:
擷取新聞中一段 如下

開車的33歲胡姓男子今天凌晨在母親陪同下,到員林分局作筆錄;胡姓男子向警方供稱,昨天傍晚他開車去找朋友,把人撞倒後,因為自己沒有駕照,又看到這麼多人倒在地上,不知道怎麼辦,才會開車離開。

員林警方向胡姓男子說明,無照又肇事逃逸,依法要開出紅單;原本情緒平和的胡姓男子卻突然發怒,質疑警方為何要開單,胡姓男子的母親趕緊把兒子帶離警局;員林警方則將胡姓男子函送法辦。
...(恕刪)


他是腦殘有病嗎??
為什麼警察不能開單??
難道要開感謝狀還是榮譽市民獎章...
真的是腦殘沒藥醫
請大家不要一直譴責救護車
救護車出來也一定有任務在身
車上的人員必定會通知各駐所的單位

另外 肇事逃逸真他媽的廢
自動投案
還可以來去自如的出入警察局
這種人應該就以現行犯直接關他個48小時
還依附態度兇狠的樣子
台灣的司法是怎樣?都只會保護壞人!!!
真是爛到極點了!!
吼~李技安抓鬼 wrote:
擷取新聞中一段 如下...(恕刪)

cframy1 wrote:
在彰化.....
沒...(恕刪)


說真的...司法人員又不在現場

現場只有你們兩人...憑什麼要司法官只相信你的片面之詞?

如果憑片面之詞就可以讓一個人入監服刑

那這世界未免也太恐怖點


如果哪天你的立場轉變成被告..我想你的立場或許又會改變了吧

哈哈
面對鏡頭還那麼囂張
是怎樣,治安敗類一個!
台灣的法律......實在是太機車
什麼案件幾乎都可以罰錢了事.......

台灣人的道德觀念也漸漸消失中
阿..反正都是罰錢就可以解決.....

只要名下沒財產’也奈何不了我

真的是有夠混帳的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太糟糕了

希望能夠恢復死刑
累犯者及公務人員犯法的話’應該加重刑責
給那位銀色機車"見義勇為"的騎士按個~鑽~

bluemenco wrote:
闖紅燈撞倒一堆機車又...(恕刪)
他以為他在打保齡球?
都30多歲了~還沒有駕照

到警局還要媽媽陪同~~

有沒有包尿布阿....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7LumdPkR3us&feature=player_embedded


rokaku wrote:
之前酒駕撞死人也才1...(恕刪)
沒駕照還敢開車哦。出了事只會跑…
好樣的…這樣的人 抓去關一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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