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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靠,這車禍....

願逝者安息...

看完影片希望大家都能記取教訓
保持跟車距離
另外...藍色那輛車應該是舊馬3吧!!

夢心痕 wrote:
因為那段路適合"開快...(恕刪)




整條二高能開"快車"的路段很多、

但單一路段事故比例 ..... 令人 .. 毛骨悚然的疑惑!

很年輕時在朋友家門前見過類似此種路段,

可說是三天兩頭、常常發生。

不是車開快不快的問題 ... 但、就是會不斷的發生。

您可以說我怪力亂神、我不介意、也可說我妖言惑眾,

但我個人很相信這種黑暗磁場所產生的生命黑洞。

By forine
看完影片
除了替死者祝福
還想到
1.開車保持安全車距
(好像是每10公里一個車身距離)
2.買反光背心
3.買車用滅火器
4.如果我在現場能幫到什麼?
叫救護車?打電話報警廣?
佩服下車去幫忙的人勇氣
我常跑這個路段~但是我真的要說~這個路段在晚上真的不好開!!加上完全沒有路燈~超級暗!而且又是高速路段~又接著進入大彎~不熟此路段的人會有種壓迫性很大的感覺!!高速開內側完全就是很高的離心力~!基本上我不會開內側!因為像我說的高速下有很高的離心力要有很高的集中力才能過彎!
回復另一篇文但我覺得這裡可以讓更多人知道~

滅火器在車上建議要買海龍的(不是品牌,是一種滅火氣體的名稱)記得要説新型(第三型的),無毒無臭,也不會對臭氧層造成損害,第二型的海龍會傷害臭氧層,不環保,追火是真的,原理也很簡單,急冷追急熱而已,因為海龍噴出來的氣體是零下20度,會往火焰高溫的地方追過去,也就是俗稱的追火了!但還是要對著火焰,背對火焰是沒辦法滅火的!

海龍有效的距離為5公尺內皆可,乾粉必須在2~5公尺,但是如果是引擎蓋內的火災的話,除非把引擎蓋打開,否則乾粉滅火器是無法滅掉引擎蓋內的火的,而且乾粉滅火器有弱酸性,對電器設備等的金屬製品有腐蝕性,沒清乾淨的話對電器產品是非常危險的~而海龍滅火器則直接對水箱護罩跟引擎蓋的中間噴就可以滅火!

而且海龍是鋼瓶,一般乾粉滅火器是鐵瓶,鋼瓶鋼性較好耐高溫跟撞擊。

乾粉只要壓過一次之後壓力就會慢慢洩掉,就不能用了,但是可以重新填藥,保存期限是三年。

海龍是屬於按多久使用多少,一般尺寸是可按壓約13秒(我們公司最近才請消防隊來做消防講習,政府規定的消防法規的樣子,我們公司是一年一次,還要拍照,如果有興趣舉辦,請以公司名義行文至各縣市政府消防局,他們就會與你們聯絡安排時間了),以噴燈,開很大的火,火焰約1公尺高,按大約零點幾秒不到一秒就可以滅了!接下來,那支海龍不需填藥,可以再使用約12秒。而且海龍的保存期限是-永遠,如果沒使用,可永久保存。

乾粉是abc型火災皆可,而海龍是abcd型的,d型是化學物品火災,例如鎂那一類的東西引起的火災,所以,只要是火災,海龍全部可以滅!

但是海龍的價格如果以一樣是5磅的來說,貴大約10倍

所以瞜~看看什麼滅火器適合自己吧~但是車上備著是必須的~!

也希望大家都有機會可以上到居家消防安全的課程~很多意外災害真的是可以避免的~

我覺得我比較像消防隊的

Peace~!
反覆看了影片多次

除非死者所乘車輛的駕駛(她男朋友)沒有受到重大傷害,還能去救人

不然唯一,應該說唯二能把死者從鬼門關救回來的(若死者照新聞所說是被燒死):

只有那位倒車的司機,跟他車上的女乘客

很多事情機緣巧合

提供影片的拍攝者車輛,高速急剎後偏右避開///在此同時///死者所乘車輛原地打轉

而在兩車都剛好靜止時,死者(當時的傷者)就在拍攝者車輛正前方一個車距,還面對著拍攝車輛那兩位

除此,翻車的翻車,躲過的已經繼續行駛,其他後車都在遠處

巧合的讓我覺得有點..毛毛的




我並非在指責什麼見死不救之類

死者出車禍,也是歸咎於她的駕駛以及車輛,並非拍攝者

只是看這段視頻,若亡者真有幸能死裡逃生的話,那貴人必定就是事後到處提供影片的那一位或兩位


tingting_0907 wrote:
回復另一篇文但我覺得...(恕刪)


版上真的很多神人~~海龍都有人知道...

這種有關生命安全的知識~大家還是要知道來得好

自救也救他人
唉..

台灣最厲害的地方就是..
跟車的人.. 都很相信前面車手的能力....

看完這篇報導,我更篤定以後不管後面跟多近,跟前面都要拉出安全距離.


另外..

不要說什麼沒有去救人的鬼話.
有火的地方,又剛剛經過大車禍,大家都被嚇傻的情況下,沒去救人是天經地義的.

也別把滅火器當成車禍的保險,
車上用的小型滅火器在如此火勢下會有用??
撞車要撞到起火,基本上已經用不到滅火器這種東西了.
撞出來的油跟火是可以很誇張的,
沒燒過油的人,可以把 10 cc 的汽油潑在地上燒, 光 十 CC 就可感受那個威力了.


只能說,
拜託,
跟車不要跟那麼緊!!!!!
不然真的怎麼死的都不曉的
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

真的人再怎樣 千萬千萬 拜托別下車

車還能動 就先開到路肩 或 遠離 (連路肩都不見得安全 被撞死的還一堆)


有人說要下車幫忙處理事故 其實這樣做 會陷自己於最危險的機率中

因為你不知道後方的人 到底是什麼精神狀況 ..


已經有太多起 是人下車查看車子受損

被後車反應不及撞死的


像這次南投火燒車事件

好加在是後方 沒有大貨車 或 拖板車之類的

不然一定會煞不住 連環撞

造成更多人死傷的 ..




這影片 連結 就是最不好的示範 夜間發生事故 人還在快車道下車理論 ..

還好沒發生重大事故

高速公路 夜間的能見度 真的不佳

當大家都是時速 110km 的情況下

你是一個靜止的物體 在路中間

夜間後方車輛真的會看不到 或 反應不過來而撞上去

夜間的安全距離更要拉長


台灣人的行車安全教育 真的應該從小扎根

而不是都要靠血淋淋的教訓 才學到經驗





vida wrote:
十次車禍,九次快。...(恕刪)

其實個人不贊成這種說法
實際上十次車禍, 有九次是在不清醒的狀態下造成的 (如 疲勞駕駛/酒駕)
開的快反而車禍機率低, 否則德國車禍不是台灣好幾倍嗎? 事實上並沒有

以現在車子的穩定性, 高速公路速限100真的會開到想睡
開過那麼多次夜間高速公路, 覺的要保持精神, 最好的幾個情況就是: 1.聊天, 2.飆車, 3.起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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