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職業駕駛的我最痛恨兩種駕駛人1:龜速併排(我不要求你開快~但請別並併排)2:轉彎比直線還快的“龜車”(我知道了~就為了到時後可以說“我已經過半了a”)請不要在開車了!會害死很多人的!wilzer2001 wrote:@這張照片看的出來手...(恕刪)
之前有遇過類似案例我直行,對方左轉,也是沒有左轉號誌燈為了閃避左轉車,被迫在雙白實線變換車道,在路口撞到而鑑定委員會報告光認定這點就說-->直行車100%全錯(不要閃,要直接撞)板大可以針對1.機車為何可以在內側車道行駛2.機車為何可以單手騎車,行進間疑似邊玩手機光這2點差不多就可以說直行車占大部分錯,而左轉車未必要付一般所謂的直行3成,轉彎7成責任
q693sinta1 wrote:謝謝大家的指教是我們家錯了,出車禍的第一時間我爸有 開版不用理會太多這裡的機車族鄉民觀點,好好幫家人分擔及處理好此事~以前因為沒有行車紀錄器,所以遇到車禍事故都是各說各話,所以都是以絕對路權為判定~現在有行車紀錄器,以本事件來說開版可以合理主張對方危險駕駛的部分(機車於內線道公車左側超車及是否超速),打手機部分影片去舉證。所以現今有行車記錄舉證,開版父親肇責不會100%,有可能是七成,也就是判賠10萬要給對方7萬,有保第三人責任給保險公司處理即可
身為職業駕駛的我最痛恨兩種駕駛人1:龜速併排(我不要求你開快~但請別並併排)2:轉彎比直線還快的“龜車”(我知道了~就為了到時後可以說“我已經過半了a”)請不要在開車了!會害死很多人的!jpjwang wrote:機車危險駕駛幾乎沒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