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dd777 wrote:我必須說雙方各打50...(恕刪) 不認為...讓了是好意,但不代表就必需讓,路權本就是他的,不應該因為沒讓而受責,尤其對方還是這樣的白目,沒讓所以該打?那還講什麼路權小車讓一下更不會死,路權在直行車,小車不止不會死還應該要讓,轉彎連停都沒停,還那麼囂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