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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檢舉違規的計程車,憑這張照片難道不夠力嗎?


鐵馬豬 wrote:
我想證明他已經違反交通規則

...(恕刪)

證據不夠
就這樣

別執著在一件案子上
這件沒辦法舉發就算了

台灣馬路上的交通違規如恆河沙數一樣俯拾即是
今天這個沒辦法舉發
明天上路
又是一堆違規

不怕你要拍
就怕你拍不完
也許他是之前綠燈時就被堵在那邊不能前進
後來號誌變成紅燈他就卡在那邊
所以光憑這張照片不能說他闖紅燈
但若是這照片他沒踏煞車的話 表示他在闖紅燈
鐵馬豬 wrote:
我想證明他已經違反交...(恕刪)


你想證明不是不行,
但是他犯了哪個法規,只有你在現場有看到知道!!
你跟警察說,警察沒辦法去說服當事人你是犯了哪條法規,
只知道你犯法...
但用哪條去罰他~就變成證據不足無法成立,
結果就是~所有的交通法規都是證據不足!!
厲害了吧~這就是台灣法律!!

所以希望你能提供連續照片給警方,
那這傢伙就中了!! 其實你只要補一張綠燈行駛畫面,
他最少是超越停止線!!
只有一張照片 你或那台計程車要怎麼跟警察說都可以

但沒有罪證確鑿(連續畫面顯示他違規) 通常是不會受理的

因為他們也怕到時候小黃找到縫要鑽怎麼辦
我不懂這張照片要想證明什麼

1、停斑馬線?
2、超越停止線?
3、闖紅燈?
4、摩托車在推汽車?
5、夕陽好美?
檢舉交通違規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應敘明或提供下列事項:
檢舉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違規行為發生地點、日期、時間及違規事實內容
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
檢舉對象為未懸掛號牌之車輛、行人或道路障礙者,得提供違規人姓名 或商號名稱、住址等。

紅字的部分必需要有違規前照片一張.違規後照片一張

鐵馬豬 wrote:
如圖,是我在楊梅市梅...(恕刪)


假設此為故障車且在鏡頭照不到的後方有擺三角故障牌,照起來也會是這樣
剎車燈亮了 <---這應該頗明顯的吧
而且我想不論是否行進中或停止中 看紅燈 也應該知道 車子不應該 在那個位置上吧
雖然有時候可能警察也很為難 礙於法律的規定 他可能也只能因為證據不足 無法開單舉發
試想真的開單舉發 如果計程車車主上訴 這樣一來一往 是不是也造成資源的浪費

但還是要給樓主大大的肯定 這社會還是要多一點正義的人 不能姑息違規的人
下次記得寄連續影片
或 2 張以上車牌號碼及違規事實可以清晰辨識的照片去檢舉.

憑 1 張照片檢舉確實不夠力.

SelinaMoonmoon wrote:
所以警察是不知道要開闖紅燈還是跨越停止線才好,你誤會了!


也許是違規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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