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te83 wrote:昨天開車於兩車道的小...(恕刪) 還好你沒被他撞到不然小屁孩腦破掉就慘了他朋友會來包圍你然後嗆說沒有禮讓直行車警察持長槍護送你離開又背上過失致死罪名小屁孩朋友在FB上面聲援再來你就上01頭條瞬間蓋幾十間大樓
想再補充一下這不適用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輛因為差點變成『孝子』的那位小PP是行駛到對向車道逆向行駛而且行經路口未減速如果是『孝子』靠右行駛在原車道,版主要右轉而撞上才成立不過這次影片中如果真撞上,依台灣法官的素質隨便呼隆個『應注意而未注意』就靠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