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直行被對向左轉車撞~~

手機在響!!被手機影響嗎????


孤寂之狼 wrote:
開到路口之後超過待轉...(恕刪)
老是有人喜歡在中控台上放一些阿里阿紮的玩偶...

ttem wrote:
十字路口車禍除非一方...(恕刪)

甚麼年代了還有你這種想法,左轉車絕對是100%全責的
除了未禮讓直行車外,未超過路口中央就提前左轉罪加一條
以保險來說:



分析依據:依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8條第1項第5款、第2項分析。
分析聲明:個人見解僅供參考,恕不作為意見證書;請以警察機關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或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書為準。

肇事分析:以駕駛行為、佐證資料、路權歸屬、法規依據分析,並加註主、次因說明。
甲  方:未讓直行車先行(主因)。
乙  方:未注意車前狀況(次因)。

說  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
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僅 供 參 考。
難得糊塗|臺中市道路交通事故扶助協會理事長
依照影片兩車發生碰撞位置,對方行車未至路口中間,有明顯搶左轉之嫌,
當然須依警方,實際丈量事故現場發生碰撞位置,及路口各距離後由交通
裁決單位鑑定,方可完全明朗肇責比率.
本身轉彎車輛未禮讓直行車先行,既已違反交通規則,肇責比率已經很高,
而車主亦有行車即時影像紀錄佐證,剩下的就交由警方及保險公司去處理.
孤寂之狼 wrote:
開到路口之後超過待轉...(恕刪)

反正總是有人不怕死,錢太多,很閒.....
總不過中線在切.....
不然就是看不到也敢切...

上次過個對向有專門左轉燈的路口....

就是有一堆車強行左轉明明就還沒輪到他們.....

我是對向直行車...
我就變成有 100% 優先權....

快到路口時我就猛切遠光燈了.....

前面的車看到我閃燈就乖乖停下來...
結果還是有台白目的想搶快...
沒過中線就切.......
沒看到對向也想搶快....

可惜沒撞到...

我剛好想說前保桿有沒有替死鬼幫我出烤漆錢呢...真可惜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一堆拿雞腿換駕照的

有資格打人家50大板?
防衛性駕駛的經驗分享,行車時,
當自己看不到的地方有可能會突然冒出危險,
就適當減速,
因為安全第一呀。
影片中的車主應該是覺得他一定會慢下來讓他
所以才右偏的吧 沒想到對方很兇不讓...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