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你沒有備案,不然是你要賠償他而不是他賠償你舉個例子: 我朋友直行過十字路口,他的車速約不到20,而且"整台"車已經過中線,此時有小屁孩騎很快撞上右邊葉子板,判決結果,支線未禮讓幹線,無比例原則, 汽車自行修復並且需負擔機車的維修費。無違規情況下,路權最大, 真的是無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