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不明白,國情不同,我們這兒按喇叭,就是要提醒對方要注意並違規,還要引起其他途人注意事件,如果不幸出意外,其他途人會樂意作為証人,再加上記錄影片,人証物証齊全,案件便穩勝了。至於當時車速快不快,是法定之內,大約 60km/hr。有點不明白,為何大家說向違規車按喇叭反而會被打?我們的思維反而是「想」下車打違規製造意外的人!台灣違規者反而是有理的一方嗎?不明白,請不要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