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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中生突然衝出馬路 害機車摔倒

請注意,那裡是斑馬線,行人穿越道。
小女生走路是不夠注意了些,但是不論機車汽車遇見行人穿越道本來就該優先注意行人。
而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路權。並不因為燈號而對行人優先權有所影響。
這就算機車想求償,應該也無法向小女生求償。
錯比較大的應該是停在路邊的貨車遮蔽視線,那邊不能停車的。
台灣很多開車騎車的都往往忘記行人穿越道禮讓行人的規定。
所以小女生的錯只是自己疏忽大意,但是歸咎責任並不在他們身上。
熱血的原PO還去把人家留下聯絡資料,這些動作熱血過頭了。
反而會有觸犯法律疑慮。
女學生+女騎士 驚嚇,受傷

男學生+男騎士 見閻王

sexysm2007 wrote:
結論:教育失敗...(恕刪)


教育哪有失敗?大學生滿些趴趴走說、得過諾貝爾的視界果然和一般人不同、以為每個人都會是下一個得獎者嗎?
痾 行人在斑馬線有絕對路權喔

絕對路權前面的絕對兩字是指 無論違規過失 行人只要 “在斑馬線上” 發生事故

都是另一方要負起照事責任

行人沒計較就算了==



感覺大家都只看前幾頁就回覆 雖然我後面有回覆但可能沒人看

來來來啦 行人絕對路權請看這


我節錄其中一段:有人贊成有人反對,因為台灣行人過馬路習慣不好,駕駛就怕行人絕對路權過度氾濫,部分行人違規更加肆無忌憚,的確,行人走在路上和轎車一比相形脆弱,應該要有更多保障,駕駛應該多禮讓,但如果變成無論紅燈綠燈,一但出車禍,駕駛都得負絕大責任,就怕亂象越來越嚴重!


沒錯 我也痛恨這種人 但是惡法亦法只好在這邊罵罵幾句照樣遵守

這些行人位於 斑馬線行人保護範圍3公尺內!!!!!!!!!!!!!!!!!!

可能有人會說 這種人就給他死 可是到頭來陪上時間陪上金錢的都是自己啊 真的死了也會吃上一條過失致死


十三年前,才十七歲的陳伯軒,著上學,走在信義路三段的斑馬線上,沒想到就被逆向的公車活活撞死
因此明軒媽媽才促成行人絕對路權

仔細想也對 行人是馬路上最弱勢的族群 唯一能增加他們勢力的就是法律和權利

要是沒有行人絕對路權 可能有更多家庭破碎

就跟為什麼我們在選舉上 公職上或學校招收名額都要對原住民設立名額

要是大家都用講理的 我們應該說這是個公平社會 他們應該靠自己爭取 考不上選不上都只能怪自己

這樣大家覺得呢?


因為他們弱勢 所以需要些不公平的手段來平衡維持他們的勢力和權益



可能有人說那可以來個適中的行人絕對路權阿 就是綠燈的時候 行人才享有絕對路權

那大家想想 走路很慢的老公公老婆婆 在行人道上還沒走完就紅燈了 結果被路口的車子撞到

請問這是誰的責任呢?



台灣有一堆絕對路權啦不要只看到行人喔

平交道 火車有絕對路權

就算號誌沒有響 你闖過了被撞 照樣是你的責任!!! 聲請賠償阿上訴啊 通通是你理虧



我還記得小時候的口號:紅燈停 綠燈行

在我大的時候 經過某間國中的教室聽到安全宣導

以前的紅燈停綠燈行是錯的喔

紅燈不要走是作為一個好公民好孩子的行為 也是對自己對爸媽最安全且負責任的行為

但是在行人道上 不管紅燈綠燈 最重要的往來車輛應該放慢速度去查看

如果不幸碰上事故 別忘了自己的絕對權益喔


你看看 連學校都這樣教了......
是絕對路權沒錯啦

但是這裡有三個問題
1. 違停的貨車
2. 反應很遲鈍的後方女騎士
3. 教育失敗的兩個國中女生

絕對路權應該不是無限上綱的...
行人突然衝出來,多少還是要負點責任
不然缺錢就如法炮製找替死鬼就好啦
可能還可以成為家族事業哩

cjh98 wrote:
請注意,那裡是斑馬線...(恕刪)
這邊常常這樣子 騎到這都要停一下不然就是要按一下喇叭
附近很多店家 旁邊又是銀行 計程車招呼站 文具行 車亂停的話都會擋住視線
fanrien wrote:
1. 違停的貨車
2. 反應很遲鈍的後方女騎士
3. 教育失敗的兩個國中女生

...(恕刪)


如果年輕一時失去注意就叫做教育失敗,還真不知道台灣有幾個人是教育成功?
今天如果行人是闖紅燈,或者隨便穿越非行人穿越道之馬路。這還可以受到撻伐。
莫非考駕照沒有教遇見閃黃燈的行人穿越道要停車注意?
所以是誰教育失敗?女學生只是對自己行為疏忽,在法律上並無瑕疵的。
當然這樣疏忽的行為是錯誤的,但是要說教育失敗還真是無限上綱。
甚至說小女孩白目腦殘的,更應該好好反省自己。

這段影片可能違法的有。
1. 違停的貨車
2. 忘記交通號誌且未保持距離的女騎士
3. 熱血的原PO。小女孩的聯絡方式是如何得到?有無強制恐嚇疑慮。小女孩又不是現行犯。
原PO也非執法人員,要追究,原PO可能反而會是裡面最嚴重的。

所以是誰教育成功?
1.違停的貨車司機?
2.女騎士?
3.搞錯對象的原PO?
4.罵小女孩白目腦殘的人士?
5.走斑馬線的小女孩?
那台貨車剛好停在斑馬線前面
導致過馬路的人無法一眼知道來車狀況(其實可以先探頭看看)
貨車也擋住來車看有沒有路人過馬路的狀況
罪魁禍首是貨車!嘖嘖

請樓下指教
b9971m wrote:
轉PO的看敘述 原P...(恕刪)



看上面那些流言,完蛋了!台灣完蛋了。
充斥著這些愚民在,台灣完蛋了。

看紅綠燈!是閃黃燈,閃黃燈表是要注意路人,要減速慢行

兩個國中小朋友走斑馬線,絕對路權

路人錯了嗎? 難道路人走斑馬線錯了嗎?

版主居然沒責備機車騎士,反而抓住國中生,錯的事妳

如果我是國中生父母,一定去警察局告妳,還敢要資料,違反個資法一定要告死妳

我個人捐1000元,支持對方父母告版主,恐嚇、違反自由

妳不是執法人員,沒權力限制那兩個國中生去留,更無權盤問他們資料。

DreamyPlanets wrote:
最好是"走"斑馬線啦...你是來反諷的還是...(恕刪)


悲哀台灣沒救了!
在斑馬線上,走太慢會被按喇叭,衝太快,也會被罵沒看路
要不要以後都規定只能用滾的?
不然馬路全部都讓你們開車就好。

搞清楚 馬路原本就是給行人走的,汽車只是其次品


請輸入30個字 wrote:
看上面那些流言,完蛋...(恕刪)


最好是"走"斑馬線啦...你是來反諷的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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