恕我直言!第1段影片一開始記錄樓主違規情形!路口3車道,樓主從最外側轉至中間車道(中間車道為直行與右轉,與內車道間有雙白線),再壓雙白線,進行迴轉。路前特別標示此為易肇事路口歹勢!我認為記錄器是事故中,記錄別人違規,保護自己的作為肇事有力鑑定紀錄工具。做了很久的功課!我也買V737W,一次3台,除自己用外,還給親友。若事故中,拍到自己違規所導致,會站不住腳...。抱歉!良藥...我也是台中人,目前在台北,新北市這邊各路口,每個車道間都是雙白線,禁止駕駛在路口前變換車道,以免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