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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到亂丟菸蒂,新竹縣環保局竟說無法處分??

原來只要不把手伸出去丟菸蒂
從車內將菸蒂彈射出去,這樣即使被拍到可能也檢舉不成功
受教了~~~

小弟有抽菸~~但我開車不抽菸~~

huangwet wrote:
我的GV6330曾經...(恕刪)

一個是廣角,你的是70度的,當然會比廣角的清楚,不過旁邊就拍不到了

hui.lee wrote:
一個是廣角,你的是7...(恕刪)


魚與熊掌難與兼得,我現在移至主駕駛座上方A柱拍攝,基本上我認為事故發生大部份是出現在左方,右方GV6330無法拍攝的角度我個人認為還好,廣角雖然可以拍到大範圍的面積,但相對車牌就會變形了。

bbken20 wrote:
今天忽然想起年初有檢...(恕刪)

畫面非常清晰,證據非常明確,新竹縣環保局應作為而不作為,是為瀆職!
另請教版主是哪一支行車紀錄器拍攝的!那麼清晰!

chienky wrote:
畫面非常清晰,證據非...(恕刪)


K-1行車紀錄器...還不錯^^

另...有許多大大說要我調一下行車紀錄器的位置...??
我裝設的位置在後視鏡右側不到10cm處
裝在那的原因是希望不要影響我行車視線
而我會裝行車紀錄器就是擔心發生車禍時能釐清肇事責任
至於成為檢舉達人絕不是我當初裝設的本意
所以不至於去為了拍攝某人某車疑似有即將丟菸蒂的情況跟車去拍
希望能瞭解小弟的用意!!


小弟也曾在 去年12月初寄發 開車丟菸蒂及亂貼廣告之檢舉信函(光碟+照片+影片)到"台中市環保局"

至今推說因台中縣市合併只處理到6月份

我很想問


6.7月時 台中市政府合併了嗎????????

且又規定必須要 拍照/錄影7日內寄發到台中環保局才可以,若過久"被檢舉人"會推說發生這麼久才罰錢

結果..台中市環保局辦事效率如此的差勁 還怪人民????

OK ! 原來如此! 因為胡自強大多不再是政府嘛!都在國外考察~推銷嘛!!上樑不正下樑歪!!!


一推公務人員瀆職還可以加薪!

太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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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bbken20 wrote:
回覆內容:
有關台端舉發車號xx-xxxx亂丟菸蒂案,行車紀錄器畫面未清楚拍攝到司機丟棄動作,及僅顯示車側飄(丟)出某種東西,無法確認何物,本件無法據以處分。 最近常收到車主利用「行車紀錄器」拍攝到丟棄汙染事件,缺失都是畫面不清潔或拍攝不到行為人手勢丟棄連續動作,皆無法據以處分,令人遺憾。 環保署多次要求地方環保局,受理告發亂丟事件,畫面必須清楚及呈現手勢丟棄連續動作等必要條件,避免引起罰緩爭議。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敬上 100.01.07...(恕刪)


這一篇 絕對有上新聞的 實力 !!

原來 ... 只要手不伸出車外 , 丟拉圾 是不可以告發的 !!

看來 ... 還要請政風處 or 監察院 來給 新竹縣環保局 or 行政院環保署 來個公務人員重新教育 才行!






還有.. 版大, 亂丟菸蒂的車子 .. 你就不用花費心思去幫他遮車牌了

或許 ... 所有的網友都可以看到那個菸屁股 是怎麼 "飛" 出來的 ~

可能就幫你 回覆的 公務人員 ... 有嚴重的近視 ? 老花眼 ? 那天沒睡飽 ? 根本沒看影片就回復 ? 的可能





請 po 給中天新聞 or 蘋果日報 ...

他們 會去採訪 新竹縣環保局 , 請這些 每天 無所事事 的公務人員 來給 "真心話大冒險" ~~
如果,對個人權益與義務不懂的人,最好閉嘴想清楚 ! 不然,法院見!
拍的這麼清楚,而且一刀未剪,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的官員是怎樣了?
近視太深還是老花了,建議大大把影片跟檢舉過程去跟水果日報說,一定會幫你解決的
這篇文章的重點是教學文嗎?

教導人們要如何丟菸蒂而不被罰錢?


這篇會不會蓋大樓蓋到要人肉亂丟菸蒂的車主出來啊?? 靜觀其變ing....
I'm major.
非常有意思
所以我只要主張"那不明物體是從車中不知何外力飛往車外的"就不需要被罰了.
新竹縣真是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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