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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一定要和前後保持安全距離


JasonChenTW wrote:
以往的案例女車主可能...(恕刪)


我看 怎麼變成 私人影片了??

nung1020 wrote:
然後判決過失傷害,判...(恕刪)


緩刑應該會比實際的年限長
緩刑是指這段期間內不要再犯一樣的錯就不會被抓去關

我聽我老師講過最瞎的
他朋友
在高速公路上撞死"行人"
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

雖然之後請了律師
強調"在高速公路上是要注意車輛~並不是要注意行人"

不過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怪
違規在先~晚7天到家是應該的~還可以告別人

詐騙也是阿
之前有詐騙集團在中國被抓到了.
他們一直叫台灣把他們遣返回台灣判(大陸好像詐騙唯一死罪...
台灣最重7年
既然犯錯在先
那當事人的權利呢?
當事人就一定要閃避~還是被騙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失敗

karta577384 wrote:
違規在先~晚7天到家是應該的~...(恕刪)


真希望可以把詐騙和酒駕肇事也改成唯一死刑
一部分人開的車都很好, 煞車一踩都可以瞬間停住, 完全擺脫物理現象了, 讓我從小到大讀那麼多物理學都跟屁一樣。
以我開的1200公斤的國產小轎車; 跟目前的1500公斤的休旅車死命踩應該都會滑個2~4公尺(時速40)
ps. 都有ABS喔
有人願意做實驗嗎 ?
謝謝你!不知道狗會亂跑到哪裡,還請你多多留意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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