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in777 wrote:或許把馬總統的愛妻十大守則裡面的老婆二字替換為議員這樣也挺好玩的..(恕刪) 來呦!..趁燒PO出來大家聞香聞香..別人"策甘狡",我們愛"嬌議員""嬌議員"絕不會有錯,如果我發現"嬌議員"有錯一定是我看錯,如果我沒看錯,那一定是我的錯,才會讓"嬌議員"犯錯,如果"嬌議員"犯錯,只要"嬌議員"不認錯,"嬌議員"就沒有錯.如果"嬌議員"不認錯,我還認為"嬌議員"有錯,那就是我的錯,總之"嬌議員"決不會有錯,這句話決不會有錯.
Viscount wrote:本人支持王齡嬌議員在新聞中的說法是後車跟王議員的賓士車聯結得太近導致王議員的車一旦稍有後退就會碰到後車所以個人認為後車要負一定程度的責任 請公布您的車牌爾後路上看到一定敬而遠之也希望您永遠都停在第一台
警員哪有這樣的神通廣大 在那邊看誰撞誰 又沒有時光機可以追溯當然議員或是其他特殊人士的車禍 要很慎重處理這也是現今社會的悲哀一些選舉 仗著民意 人當選了 就橫行霸大 忘記自己是誰又夾帶著警察機關的預算這是我們台灣現今的共業所以要改變的 你要知道的事情還很多 這是很黑暗的~15:45補充轉記蘋果日報內容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890764/IssueID/20101016王齡嬌解釋,開車遇紅燈會打空檔,當天以為遭追撞,「後來才知是道路不平,車往後滑。」事後雖道歉,但對警員片面同意調閱監視器有微詞。市警局長蔡俊章說,車禍當事人可依規定調閱監視器畫面,但警員應通知兩造。(法令規範不知道哪一條要通知)高市警局督察長林一民說,謝員未謹慎處理事故、未同時通知雙方看監視影帶,及未依程序複製監視器內容給民眾等3疏失,記過一支處分。又是大有作為長官 高雄市警為了跟議員作交代 拿基層警員作處分 基層真命苦(民眾怨 長官怨 議員更怨)選票要投 看清楚才是
乖寶寶,阿武 wrote:...高市警局督察長林一民說,謝員未謹慎處理事故、未同時通知雙方看監視影帶,及未依程序複製監視器內容給民眾等3疏失,記過一支處分。又是大有作為長官 高雄市警為了跟議員作交代 拿基層警員作處分 基層真命苦(民眾怨 長官怨 議員更怨)...(恕刪) 官官相護啊~那麼親民愛民的承辦警員竟然還要處分他~沒有天理啊?不是有某位大大說過~說不定一通知一元,影像馬上人間蒸發,事實永遠石沈大海,我看連一根毛都看不到了~
我只是引用Loma的話,我完全同意這一句...........無權無勢的人,隨便欠個幾萬元就被政府追殺.上次不是有個欠債幾百億的跑去美國逍遙,政府還說無能力引渡.留子女還債,還大談女人是拿來玩的.鋒頭過了,後代又被新聞形容是青年才俊東山再起.東山再起的錢是哪裡來?還欠債加通緝在外的一堆有錢人,在國內喊窮,在國外不是過的好好的.禮義廉恥???!...這只是拿來騙愚民的工具.Lomax wrote: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