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都是處於一個非常模糊的灰色地帶
單論"我看到"能不能等於"你看到"?
例如
有一天,我在路上不小心看到一個女孩子穿幫露出內褲
其實我並沒有觸犯任何法條
但是如果我把看到的給別人看(例如Google Glass)
有沒有犯法?不要告訴我"散佈猥褻物品"幫助犯
今天是內褲可能會被起訴,如果不是內褲呢?
如果我不給別人看而是用說的呢?
我看到某女掰屄給我看,我沒有犯法
但是我把我看到的屄給我朋友"一個人"看,有沒有犯法呢?
如果我沒有"公開"散佈呢?
如果我一次就只給一個人看,有沒有犯法呢?
請把內褲替換成,任何東西
路人甲的筆電畫面、站在捷運上看到坐著乘客滑手機的通話內容
你們家的門牌、車牌號碼
如果我在消費的時候看到別人拿皮包結帳時露出身分證
我把這個畫面給別人看?或我把某人身分證號碼記住並告訴其他人?
假設一個醫護人員因為業務需要能夠看患者病歷,得知某人感染AIDS
你在掛號時或某些情況不小心看到這些東西,你沒有犯罪
路人甲從你而得知某人患有AIDS 請問是否犯法?
個資法其實只是一個型式而已,千萬不要認為這些法條會保護自己
隱私只有在自己家的時候會存在
更嚴格來說,隱私只有存在自己的腦袋裡
在還沒有露西出現之前,思想才是自己唯一能擁有的
當然,每個人都可以走法律途徑
但那跟隱私是否被侵犯根本沒有關係
難到會因為打贏官司,行車記錄器錄到車牌就會自動消失嗎?
以下是最好的例子
這就跟某妮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結果被人肉,整個爆炸
請問在GOOGLE搜尋到圖片(沒有不雅)並告訴他人,有沒有犯法?
告訴別人如何更精確的搜尋(例如關鍵字+重灌達人)有沒有犯法?
如果犯法,是GOOGLE的問題還是路人甲的問題?甚至是當事人的問題?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