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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超車後失控

這一段是不是上坡路段?如果是哪就很好猜了
看完之後心情超級好XD
yan430 wrote:
2013/05/11...(恕刪)
路過、跑過、走過 wrote:
看到第7頁,還是有很...(恕刪)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

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
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我想很多人 都有條件的把紅色那段字給省略了...


yan430 wrote:
2013/05/11...(恕刪)



只能說-----蠢到不行~哈哈哈
我不爽內線子那台FIT內側為超車車道
後車閃燈你還是讓一下吧.....無言

看到那台自撞的車......我笑了
Fit車速比樓主快喔,且第一次被閃燈後有明顯加速,但前方有車輛轉入內線導致需減速保持安全距離(僅距離四~五條白線,應該不到50m吧!),後車見其減速又第二次閃燈,然後忍不住超車就出事。
個人認為:

內側車道本來就應為稍快速一點而不超速太多為前提之下超越他車,讓用路者行車順暢。內側之 FIT 小車車主

『無善良之讓道精神』,而且又稍微減速,實已構成危險駕駛!『不讓道者』代表教育失敗及道德淪喪,會有

報應!真得,已被閃燈好幾次後又不讓道者,十之有九,真得非常差勁,很欠揍!

020411385 wrote:
當他在內線開90,後...(恕刪)


重點不是那台3伶.....惡意逼車嗎....

每次這種行車紀錄器文章....就會一堆假正義魔人

去看車主有沒有違規....再看有沒有龜車

哈囉..摳摳.

有人在家嗎.....有看到那台三菱惡意逼車嗎.....

真是奇怪的01現象...............
個人覺得~車主在響應~淘汰舊車還新車的政策...高高層該公開表揚... ^_^
雖然內線~遇到~死烏龜很討厭,但這樣做實在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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