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hatch wrote:
1.不用神車,旁邊的...(恕刪)
我覺得該汽車女駕駛的應變其實還蠻正常的!!
(姑且不論是否為標準正確做法,因為不是每個人在緊急狀況發生時都還能夠瞬間做出最正確做法,除非你演練過 或者曾經碰過...)
可以看到37秒汽車往右邊偏移時,從車子左邊可以看到機車倒地的影子
該名女駕駛應該是以正常的判斷------>>>看到機車在那,認為人應該跟著機車一起也倒在那!!
所以就索性趕快往右邊加速偏移!!
大家可以把畫面整個放慢,或者是用自己手動拉時間軸
也能看的出來汽車往右偏移完全沒有撞到倒地的機車
(頂多可能稍微擦到一下)
只能說陰錯陽差的.. 機車駕駛摔車後也往了右彈跳
因此剛好就這樣輾過去了!!
我只能說以台灣的交通法律來說
該名女汽車駕駛不可能完全沒有肇責
但是最大肇因會是那名機車騎士!!
(一)以他那個速度在該路段應該已經超速了
(二)任意變換車道
(三)行駛禁行機車道
而女駕駛的責任部分可能會是
(一)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二)因注意而未注意 .......... 這條真的很無奈!!
以上小弟個人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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