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o168168 wrote:政府要是真的開始實施...(恕刪) 不要陷入 自己所想的美好之中實施到一半 政府發覺申訴單一違規罰二次的變多了加強審核 政府要多花人力及資源去審核 造成 成功舉發 條件變嚴苛....然後 造成 舉發不符合成本 放棄舉發導致發放獎金誘因失效多花了人力 卻沒有增加多少舉發然後開車的人 人性麻痺 依然故我為了改善交通 弄得風聲鶴唳草木皆兵 然後治標不治本
fanrien wrote:場景: 國小教室內人...(恕刪) 你都沒違規過無論故意或非故意,為了接家人朋友沒臨停過紅線,沒並排停過車,沒一不注意開車壓雙黃線,沒停止時一不小心越線,沒再開車使用過手機講電話,沒因為一時方便違規過任何小錯!我大方承認我有過,但如果社會要一絲不苟的不容許一點點僥倖,相信生活起來會很提心吊膽,還是您正義到如果自己違規會去自首請求執法單位開單罰款!若是你親友中有人是藝人的,你就會知道一出門就要注意你的任何動作,都是會被記錄的痛苦,我只是舉例!全民狗仔的日子若真是降臨,短時間內絕對是煉獄,甚至會有復仇性的跟拍發生於社會上,更會發生偷拍者的肢體衝突,之前不是才一位重機與檢舉達人發生糾紛,很多事不是不行做,而是是否有必要做嗎?的問題!這種事都是在沒發生時,大家都義正嚴詞的討論,一但這個狀況降臨於自己身上時,哈哈上來取暖幹譙的或許都有這類人的存在!一個狀況,A騎車到汽車道騎了200公尺,但B~Z的人都拍到了再分別不同距離及角度各相隔10公尺,在警察眼裡這只是一個違規的事實,在這些人眼裡是25個且地點不同(有距離差)請問這問題是否就有糾紛,違規停車也是,A紅線停車在執法單位眼裡一張紅單OR拖吊,A停了8個小時,這八個小時中每隔10分鐘有不同人拍照檢舉一共累積48張,時間都不同,那執法單位要怎麼辦怎麼過濾?寄件時間又不一定統一!大家希望台灣的人行天橋與高樓上滿滿的單眼觀光檢舉達人嗎?有太多事是無法成立也無法處裡的!
hero168168 wrote:如題:行車紀錄器已經...(恕刪) 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 如果你住台北市縣市相信一定也會收到罰單在台北縣市車多到爆要違規真的很簡單 機車隨便被轎車一擠就騎到禁行機車道上上下班車多等紅燈隨便也會超越停等線 路邊不是紅線就是黃線隨便停車馬上也違規再來應該就是會有一些想錢想瘋的人 車上機車上裝行車紀錄器或路人手上拿相機整天都拍照錄影這樣下來就天下大亂了 別鬧了
david30534 wrote:你能保證你是聖人永遠都不犯錯?你要讓交通警察在辦公室裡吹冷氣有業績?...(恕刪) 不知您從小到大有沒有說謊,作弊,若有,那依您的邏輯,您也不能要求您的孩子不說謊不作弊囉另外,負責民眾檢舉案件的承辦警察沒有所謂的業績...
其實說穿了就是政府的執行力不夠所以許多人會心存僥倖去違規而影響守法者的權利檢舉不法是公民的義務為了整體社會的公平正義出一點力而已檢舉是為了社會進步若是提撥獎金的話檢舉的目的就會變成獎金反而出了一堆危恐天下不亂的人
hero168168 wrote:如題:行車紀錄器已經...(恕刪) 酷喔以後檢舉達人就在車道上放油門滑行反正台灣雙黃線的路那麼多隨便一天下來應該至少就有人家半個月的薪水了XD如果後方駕駛再按喇叭的話 再加一條噪音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