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9971m wrote:葛瑪蘭客運司機槓上消...(恕刪) 一個出了事就表明自己是什麼官的人用意何在?果然...試問,當你走路經過一個黑道兄弟旁邊時他會無故出拳打你嗎?答案是不會,因為你沒惹到他更何況只是開著賺錢工具的一個駕駛他會平白無故的拿鐵槌下去理論?手先比了中指了,還敢嗆自己是什麼官!!真的是官威啊!!還告到交通科去!!太威了!!咱們的公務人員太好幹了!!
宜蘭縣政府的回覆來了.就是補開罰單,然後不知所以然的懲處意思是只要不是跟本職無關的話怎樣都動不了他的意思囉...承 辦 單 位 承 辦 人 狀 態秘書處 吳茄惠 已回覆人事處 林健泰 已回覆親愛的網友您好:一、本府消費者保護官周君,年前某日行車途中言行失當,致與葛瑪蘭客運駕駛衝突事件,釀成社會新聞損害本府形象,本府深以為憾,業由高層長官當面告誡,轉知該員務必深自反省。二、周君表示對當時衝動行為深感遺憾懊悔,經過此次事件數度深切反省內疚,爾後必當以此次經驗為鑑警惕。本事件本質屬個人情緒管理層面,與消費者保護官之本職尚無關聯,本府將依規定召開考績委員會討論,給予適當之懲處。三、周君行為涉及交通違規案件,查渠駕車未依規定於路口前30公尺換入左轉車道,本府警察局業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4款,「在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舉發在案。四、另經檢視行車紀錄器影像,顯示該車左轉時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至於惡意剎車部分,似行經交岔路口及行人穿越道線前,依規定減速慢行,礙難認定是項行為是否故意,依現有資料尚未能據以舉發。五、臺端關切政府行政官員言行官箴,耑此 奉覆。宜蘭縣政府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