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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亂丟煙蒂被新北市環保局退回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wrote:
不知道你是真不懂還是假不懂
有些法條處罰的對象是"人",認人不認車,不能辨識違規者身分的,自然是無效
有些法條處罰的對象是"車",認車不認人,只要有車就有主,車子借人是你自己的事

闖紅燈或超速被警察攔下,處罰的對象是駕駛人,認人不認車,這時候車主是誰都沒差
闖紅燈或超速被拍照取締,處罰的對象是車(車主),認車不認人,這時候駕駛是誰都沒差

丟菸蒂處罰的對象是丟菸蒂的人,這時候誰是車主誰是駕駛誰是乘客都不是重點
只要你能證明照片上的違規者不是你,自然符合可以申訴的規定


...(恕刪)

誠心請教
為何一模一樣的行為(亂丟垃圾丟菸蒂)

在高速公路上國道公路警察局就可以直接舉發
在平面道路環保局就那麼嚴格的標準?

一樣是丟垃圾丟菸蒂
為何兩套標準不同?

只因為
一個在高速公路上
一個在平面道路上?

還是因為
一個沒獎金
一個有獎金?

或因為
國道公路警察局標準比較鬆(我管你是誰丟 反正垃圾從你車上丟出來的)
環保局標準比較嚴(一定要證明是該車主駕駛該車丟出垃圾才能開罰)

講到底
反正規則都是政府訂
政府說了算

真的嫌檢舉環保違規麻煩
就檢舉交通違規吧
簡單多了
而且一樣做功德
營造一個更安全的行車環境





expert330 wrote:
檢舉是合法的,每個人都有檢舉的權利,讓違法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亂丟廢棄物是違法的,違法行為本來就有被抓包的風險,
管你是被執法單位抓還是被民眾檢舉.

喜歡在眾目睽睽之下亂丟垃圾&違規的人,就有要受到法規懲罰的心理準備,
畢竟這些喜歡違法沒規矩的人,
影響的是公眾的環境整潔,
影響的是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簡直跟過街老鼠沒什麼兩樣...(恕刪)


愛違規怕被抓又會上網取暖亂砲的人
比過街老鼠還不如...
挺有趣的...個人也曾被拍下照片並繳交罰金
當下真是覺得丟臉,也約束自己改掉這壞習慣

怎會有人反過來想看是被誰檢舉?人都會做錯
,錯了卻想找理由來合理化就很丟臉...

台灣正在沉淪~而這種怪異思想正是加速下沉的力量...

linpredator wrote:
e大內行的我從來沒檢...(恕刪)

環保的...頂多檢舉烏賊車就好,影片剪好上傳,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環保局亂丟垃圾的,除非改規定可以直接線上檢舉,否則我此生不會在檢舉...
獎金沒幾塊錢,又要一個月內寄到環保局,又要燒光碟,跑郵局,還要附影片,剪貼3張照片外加畫圈圈框起來,寫單子...我看鬟保局是全公家單位最不環保的單位...

eric62 wrote:
環保的...頂多檢舉烏賊車就好,影片剪好上傳,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環保局亂丟垃圾的,除非改規定可以直接線上檢舉,否則我此生不會在檢舉...
獎金沒幾塊錢,又要一個月內寄到環保局,又要燒光碟,跑郵局,還要附影片,剪貼3張照片外加畫圈圈框起來,寫單子...我看鬟保局是全公家單位最不環保的單位......(恕刪)

因為是計程車,只要有做好告知的動作,駕駛人可不受罰,
就如同後座沒繫安全帶,已提醒你要繫安全帶而不繫,這是罰乘客,
所以,如果這檢舉的影片是從乘客車窗丟出,則駕駛應不受罰,
這是我的認知,但不曉得對不對。
sunab51 wrote:
不過今天立法如改成檢舉後需雙方當事人見面,檢舉才可成立,那請問這些正義人士敢出面嗎?


今天如果立法改成網路PO文要附上照片跟身份,那請問這些違規人士敢在這裡表達這些奇怪的想法嗎?
想辦法裝個能360全景拍攝的高解析行車記錄器
並且於被檢舉人之菸蒂快丟出的當下, 迅速開到最適拍攝位置, 拍到當事者的臉, 手, 及丟出的菸蒂等三者的完成畫面, 以竟檢舉之功
說真心話,環保局及交通執法單位的標準不一本來我就不太懂背後的理由及邏輯,

現在你再解釋一下,加上又有人提到高速公路亂丟垃圾會被開單罰款,

全部混在一起,就更不懂,也可能是自己悟性不夠,希望您能再說明清楚一些。


愛在曖昧不明時最美 wrote:
不知道你是真不懂還是...(恕刪)
之前新聞好像有播如果是乘客亂丟菸蒂或垃圾的話,好像無法可罰,因為不是駕駛人(車主)所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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