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小屁孩 3好+1好第二 希望開版大有留資料給被害車主.樓上很多人的擔心不是沒道理的以鬼島法律跟怪獸家長而言,照往例..被撞車主別說求償了說不定"有受傷最大"這條不成文搞的被撞車主還要先包一筆去給小屁孩然後家長開始裝可憐,說家境不好..我小孩很乖的..我小孩都受傷了.汽車車主都沒來"道歉"???台灣司法...真的讓人沒什麼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