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y.w wrote:
那你們這些亂丟煙蒂,...垃圾的人又是甚麼心態(恕刪)
垃圾的人又是甚麼心態
這句說的好.......

levlee2000 wrote:
如果這樣的話,就不用拍攝並舉發了,因為環保局永遠無法確定車主的身份,除非高解析拍到臉,然後環保局又有車主照片能比對(他們應該沒辦法吧)。所以,被開罰到的人不知道是以什麼條件被舉發的,或是申訴一下說車上丟垃圾的人不是我,要舉發我請證明,證明不了,請銷單。真的無言 #$%^@#$%
又或說,我開車超速,被照相開單,我去申訴,說裡面開車的不是我,請撤單,要不然有本事請證明拍到的那個後腦袋是我的。這樣馬上國庫損失幾億以上的罰金收入。